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扬全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有突出贡献集体和个人的通报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河长制成员单位: 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战略举措。2017年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以来,全省各级河长湖长、各级河长制办公室、各级河长制成员单位以及从事河长制工作的人员,精心谋划,主动作为,积极进取,推动了河长制“有名”“有实”“有效”,全省河湖管理保护发生可喜变化,河湖面貌大为改观,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认同感明显增强。各地各部门相继涌现出一大批敢于创新、勇于担当、尽职尽责的集体和个人。 为总结成绩,激发干劲,进一步推进全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向纵深发展,省政府决定对长春市生态环境局等49个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吴亚琴等20名有突出贡献的河长湖长、马骏等149名有突出贡献的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希望受到表扬的集体和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全面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中再立新功。全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广大河长湖长要以受表扬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紧紧围绕河湖管理保护和水污染防治,持续推进河长制湖长制“有力”“有为”,努力实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目标,以更加紧迫的责任意识,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积极投身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持续推动全省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建设幸福美好吉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