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延边州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与刑事执行检察部李燕同志,在清理久压不决案件专项工作中,因工作突出、成绩优异,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的通报表扬,吉林省仅有2名同志得此殊荣。
自2013年4月以来,根据中央政法委的决策部署和高检院的统一安排,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了历时三年的清理纠正久压不决案件专项工作。
在此次专项工作中,李燕同志作为延边州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内勤,平时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委《关于依法做好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工作的通知》和高检院《关于认真做好久押不决案件处理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作好省院和基层院的联络员角色。同时,及时掌握羁押场所久押不决案件人员信息和动态,定期通报情况,共同研究解决久押不决案件的方案,得到了各部门的支持,并督办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6件26人。
2015年,直接主办清理的郑某某等4人的久押不决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郑某某由死刑改判为无期徒刑,对原被判死缓的闻某某,公诉机关决定存疑不起诉。
李燕同志在工作中,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与部门领导及同事一道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规范了司法办案程序,提高了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专项工作也取得了显着成效,现延边地区无一例久押不决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