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

12月4日是我国第8个国家宪法日,为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广大检察人员的职业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12月2日,延边州人民检察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州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曹宝领誓。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韩姬善主持仪式,州检察院领导班子及全体检察人员参加。
宣誓活动在国歌声中拉开序幕。参加此次活动的全体人员身着检察制服,整齐列队,在曹宝代检察长的带领下,面向国旗,举起右手庄严宣誓,做出了身为一名人民检察干警庄严而神圣的承诺。

宪法誓言,字字千钧,参加宣誓的检察人员精神振奋、心情激动。通过这样一个庄严的仪式,全体检察人员再次接受宪法教育,让宪法精神和规则入脑入心。延边州人民检察院将在今后的履职中,自觉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赓续传承人民检察制度“红色基因”,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推动延边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