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潘莎莎等同志职级任命的通知
州院各内设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经州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任命:
潘莎莎、马丽超2名同志为州检察院一级科员;
王庆明、韩仙花2名同志为州检察院五级检察官助理。
此通知。
延边州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0年7月16日
延边州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2020年7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