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东昌区八届人大
五次会议文件(14)
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2016年1月7日在通化市东昌区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景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5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有效监督下,在区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区委七届四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务实、规范、创新、科学”发展的工作总基调,以“改革突破年”“规范司法年”和“全面提升年”为总目标,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积极主动服务振兴发展大局,着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紧紧围绕区委突出抓好项目建设、壮大民营经济等重点工作部署,按照“司法要严、政策要活、效果要好”的工作方针,切实强化服务措施。完善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服务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的工作意见》等3个文件,实施了班子成员对口联系帮扶制度,对24个项目企业进行了常态化走访服务,为项目工程招投标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08次。在查办涉企职务犯罪时慎重选择办案时机,慎重使用强制措施,慎重扣押涉案财物,稳妥处理涉企案件,确保“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如在查办市燃气总公司副总经理赵某贪污一案时,充分体现有关精神,避免了因办案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受到上级充分肯定。在依法惩治经济犯罪的同时,注重为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提供支持和保护。如在审查市某汽车销售公司李某职务侵占一案时,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对李某进行释法说理,促使其退赃、退赔,为被害单位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0余万元。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起诉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盗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犯罪21人,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
二、积极主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落实党委反腐败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职务犯罪查办力度。不断优化案件结构,不简单追求办案数量,更加突出查办大案要案,更加注重办案的质量和效果,更加强调规范司法和保障人权。深入开展了“三农”、城镇化建设、环境资源等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查办工作,严厉打击行贿犯罪,加大追逃追赃工作力度。一年来,共立案查办各类职务犯罪25人,大要案占84%,抓逃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先后查办了区民政系统贪污、玩忽职守串案、司法系统挪用公款、玩忽职守窝案、乡镇及农村集体组织人员贪腐谋私等一批有影响案件,为东昌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区人大对我院反贪污贿赂工作进行了视察,听取了工作情况报告,给予了充分肯定。坚持边惩治边预防,前移反腐关口,更加重视源头治理。扩大行业预防领域,开展国企等领域专项预防活动,到吉林银行通化分行等企业进行法制宣讲6次。打好警示教育、预防调查、检察建议、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组合拳”,进一步提高了预防专业化、社会化水平。预防工作先进经验被省院机关刊物《检察之声》转发。
三、积极主动推进平安东昌建设,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突出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涉众、涉毒以及多发性侵财犯罪,做到快捕快诉、从严打击。一年来,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48件286人、审查起诉案件493件670人,批准逮捕215人、提起公诉579人。依法提前介入、从快批捕了蒋某故意杀人等重大刑事案件5件9人,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对社会危害不大的轻微犯罪,依法不批捕60人、不起诉38人,最大限度地促进了社会和谐。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专人办理,积极适用不起诉、封存犯罪记录等措施,共办理27人,全部落实了帮教,得到家庭、学校、社会的一致认可。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做好检察长接待、业务部门负责人接访等工作,坚持有访必接。一年来,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50件,实现全年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收到举报线索、意见建议30余条,达到了预期效果。落实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建设,与上级院实现了互联互通。积极参与政法委开展的化解信访积案工作,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四、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司法诉求,着力强化诉讼监督
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努力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坚持对公安机关刑事执法活动长效监督机制,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监督撤案1件。深入开展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专项立案监督活动,通过审查案件,对一起涉嫌非法占用300余亩农用地犯罪进行了有效监督,公安机关现已立案进入诉讼程序,实现了全市专项立案监督“零”的突破。深挖细查,纠正漏捕漏诉27人,发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15份,对法院刑事判决提出(提请)抗诉8件。建立民事行政立案监督工作衔接机制,制定重大行政行为通报制度,通过调阅卷宗、备案审查等方式,对审判机关及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开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一年来,共受理民事申请监督案件24件,市院支持抗诉1件,法院裁定再审1件;依职权监督民事行政审判执行案件35件;发民事行政检察建议31份,促使相关部门予以纠正。开展刑事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建立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常态化机制,对清查出的5名脱管人员督促司法行政部门提出撤销缓刑建议,对22名特赦罪犯进行同步监督,起到了良好的监督效果。
五、积极主动规范司法行为,着力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
一年来,在上级院的领导下,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强化组织领导。自觉将规范司法工作纳入检察整体工作之中,定期调度,统筹推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坚持把学习教育贯彻始终,通过集中培训,进一步深化干警规范司法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对近几年办理的其中540件案件进行了全面评查,重点对侦查措施使用、同步录音录像落实等工作进行了检查,共查摆出司法理念不强等6个方面18个问题。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责任落实到人,现已全部完成整改。注重制度执行。严格执行两高三部出台的规范司法人员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及最高检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涉案财物管理、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等规定,制定了相关实施细则,确保上级规定在检察环节得到不折不扣地落实。以司法公开“倒逼”规范司法。设专人接待律师,公布预约电话,制作电子卷宗,为律师执业提供便利条件,促进了会见难、阅卷难、取证难等问题的破解。开通了门户网站、“两微一端”,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重要案件信息及法律文书等1600余条,保障了社会公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公诉部门规范司法行为工作经验获全市检察机关推广。
六、积极主动参与司法体制改革,着力完善司法责任制
按照上级院工作部署,扎实稳妥推进检察改革试点工作。积极争取支持,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区委、人大和政法委报告改革有关情况。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实行检察官员额制。严控入额比例,通过考试、考核、民主推荐、遴选委审议、党组决定等8道程序,共遴选出员额检察官22名;同时预留员额4名,为其他检察官进入员额预留了空间。同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按照省院“大部制”改革要求,进一步整合职能,实现扁平化管理。将原有的8个业务部门按职能相近原则整合为4个部(职务犯罪检察部、刑事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控告申诉和刑事执行检察部),将原有的8个非业务部门按行政管理架构整合为3部1处(检务管理部、检务保障部、监察部、政治处)。完善办案责任制,着力压实办案责任。紧紧抓住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这个“牛鼻子”,遵循“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规律,制定检察官权责清单,赋予检察官权力,并承担相应责任。按照改革进程要求,现已制定了各部(处)的工作运行规则、权责清单及工作流程等规范性文件,检察改革试点工作得到切实有效推进。
七、积极主动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牢固树立“抓好党建队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把从严治检作为队伍建设新常态。坚持政治建检。主动接受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坚持在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定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专题研讨6次。强化基层党建工作。顺应改革要求,优化党总支人员配备,重新整合成立6个支部,实现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开展。抓好队伍素质提升。组织干警参加业务培训、岗位练兵30余人次,推动了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压实做细“两个责任”,不断强化党组的主体责任、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认真执行关于领导干部、司法人员过问案件的“两个规定”。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坚持从自身做起,守住底线,不踩红线。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执行全员问责制,对违法违纪者坚持“零容忍”。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更加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年来,区检察院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共有7个集体和18名个人受到各级表彰,有多项工作受到充分肯定。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足。一是对司法改革特别是司法责任制认识还不到位。二是司法不规范问题特别是司法瑕疵仍然存在。三是检察人员素质和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6年,区检察院将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区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紧紧依靠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支持,扎实做好以下重点工作:一是进一步服务东昌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持续加强法律监督工作。保持查办职务犯罪力度不放松,对严重刑事犯罪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不断强化诉讼监督工作。三是全面深入推进检察改革。按照省院改革要求,进一步细化、实化检察管理和业务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司法办案责任制。四是持之以恒加强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严格落实“两个规定”,严格规范检察人员职业行为。
各位代表,2016年,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人代会部署要求,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过硬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为 “十三五”时期东昌全面振兴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检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