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该院在对一起森林失火案件进行审查时,发现犯罪嫌疑人黄某系建档扶贫对象,对失火毁林造成的经济损失没有赔偿能力,且被害单位也已经将过火林地重新更新造林。
针对此种情况,该院创新工作方式,通过走访被害单位县林业投资公司和源华林业公司征询意见,并与林业主管部门、森林公安、法院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促成了犯罪嫌疑人与被害单位签订森林抚育管护协议,由犯罪嫌疑人对烧毁山场补种的苗木进行抚育管护,两家被害单位也对黄某出具了谅解书。
根据犯罪嫌疑人积极履行管护义务的情况,该院向法院提出从轻处罚的量刑意见,得到法院采纳。截至目前,涉案当事人共补植复绿林地1200余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