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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务公开
        特殊时期,“智慧检务”让防疫、办案两不误
        时间:2020-02-12  作者:滕妍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有效应对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式,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和见面交谈,根据最高检下发的《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我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尽量减少当面讯问方式办案。  

          那么检察院怎么办案呢?

          延边铁检这么干!

          “我们是延边铁路运输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的检察人员,由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正在审查起诉阶段,能听清楚吗?”

          “能”!“鉴于犯罪嫌疑人由某某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事实与证据以及犯罪情节,拟作出酌定不起诉的量刑建议。犯罪嫌疑人和辩护人有无异议?”“没有意见,我完全同意!”“我们辩护方也没有异议。”

          2月8日上午,延边铁检院会议室内传来了声音,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利用远程视频与犯罪嫌疑人由某某和辩护律师签署具结书。在技术人员的保障下,视频连接顺畅、声音清楚、画面清晰。历时20分钟,在特殊时期,认罪认罚具结书以视频连线的方式签署完毕。

         

          “因考虑本案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较小,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等因素,决定酌定不起诉。由某,希望你能牢记教训,改过自新….”

          2月12日检察官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对由某某宣布不起诉决定并进行训诫。

         

          检察官说,在特殊时期利用“智慧检务”办案,以视频方式开展远程办案,既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近距离接触,降低传染风险,也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及检察工作的正常进度,确保了检察业务在防控疫情期间高效、有序运转。

          疫情防控工作仍在继续,检察工作从未停止。延边铁检院结合本院检察工作实际,妥善处理好防疫与办案的关系。针对案件特点通过书面审查、电视电话询问等方式,利用“智慧检务”办理检察业务,本院第一检察部在疫情防控期间持续做好各项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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