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检察工作
1.受理审查逮捕案件6件9人,审结6件9人,审结率为100%。批准逮捕4件6人,批捕率为66.67%;不批准逮捕2件3人,不捕率为33.33%。
2.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0件15人,审结9件14人。起诉6件11人,起诉率为78.57%;不起诉3件3人,不起诉率为21.43%。共对10人适用认罪认罚措施,适用率为83.33%。
3.羁押必要性审查共计2人,其中,侦查阶段1人,审判阶段1人。
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1.受理对民事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监督案件3件,提出检察建议3件,被采纳检察建议3件;受理对行政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监督案件2件,提出检察建议2件,被采纳检察建议2件。
2.受理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案件1件,提出检察建议1件,被采纳检察建议1件;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件,被采纳支持起诉意见2件。
3.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件,立案6件,诉前程序6件。
三、控告申诉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1.办理群众各类信访15件。
2.进行财产刑执行检察核查6人。
四、其他工作
1.刑事“案-件比”为1.27。
2.进行案件公开听证2件次。
3.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