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区检察院将以严肃会风会纪为切入口,开展会风会纪专项治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提高思想意识。会风会纪是一个单位形象素质的综合反映。各部门负责人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积极参加各类重要会议,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当重要会议与工作冲突时,要及时调整、科学安排,确保按要求参会。
2.明确会议请假制度。各类会议原则上不得请假。遇工作安排有冲突的,尽可能调整;却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应严格按程序和层级报批,经批准同意后方可请假或调整人员。一般科员及文员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由部门负责人对参会人员做出调整;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院领导向检察长请假。
3.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参会人员应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按指定位置就坐,自觉遵守会场秩序,不得迟到早退。严禁在会场内接打手机、随便走动、随意交谈。
4.严格规范着装制度。参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着装规定,确保着装规范。
政治部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