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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松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01-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松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112日在松原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马立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在市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有序开展。特别是7月份市检察院新一任党组履职以来,在传承延续中开新局,在创新发展中抓落实,围绕对外“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对内“聚焦业务核心数据提升、聚焦检察官业绩考评”;自身“抓班子带队伍、抓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更加主动服务发展大局,在推动松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中体现检察担当

        紧跟全市重大战略实施,能动履职、真抓实干,不断提升服务针对性、实效性。

        ——为中心工作推进注入检察动力。积极参与疫情联防联控,两级院共组织1700余人次,与社区一线干部共筑防线。坚持从严从快与依法办理相统一,对涉疫犯罪批捕16人、起诉24人,有力维护疫情防控秩序。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加大对包保贫困村帮扶力度,多次深入经济技术开发区、哈达山生态农业旅游示范区督导工作,起诉扶贫领域腐败犯罪5人,办理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司法救助案件13件。主动参与卫生城创建,为包保小区提供“暖心服务”,对宁江区3个社区创卫工作实地督战,推动老旧小区纳入改造计划,帮助协调解决群众住房和出行问题。

        ——主动融入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认真落实民营企业轻罪免责免罚清单,对符合条件的11位民营企业家、经营者及个体工商户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有效保护了企业正常运转。集中开展涉企案件立案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行动,办理撤案监4件,监督返还民营企业被扣押涉案财物437万元。积极开展“检察护企助企”活动,深入吉林油田分公司和华派木业等民营企业开展问需服务,帮助解决生产、经营及法律难题。

        ——持续为反腐败斗争贡献力量。依法办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决定逮捕14人、起诉34人、不起诉3人。对省检察院交办的延边州原副州长闵光道受贿案、吉林银行原副行长杨盛忠贪污受贿案等重大案件依法提起公诉。切实履行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职责,清查举报线索20件,立案查处司法人员渎职犯罪案件22人。

        二、扎实推进平安松原建设,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民生民利中彰显检察价值

        致力于实现更高水平的平安建设,综合发挥检察职能效应,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更高期待。

        ——全力保障总体安全稳定。严厉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批捕1220人,起诉2603人。切实抓好重大敏感案件办理,对杨广生故意杀人案等复杂疑难案件加强协调、严格把关,确保案件正确走向;对“中瑞盛世”“世光普惠”“江北大润发”等涉众型案件高度重视、妥善办理,全力做好风险评估、追赃挽损与矛盾化解等工作,努力守护群众“钱袋子”安全。有效开展涉检信访化解工作,坚持领导带头接访、带案下访、包案息访,信访存量进一步减少,信访增量得到有效遏制。全面落实“7日内程序回复和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件件有回复完成率达100%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紧扣“六清”行动要求,坚持进度与质量并重,清积案与办新案并举,办案力度和质效进一步提升。依法起诉涉恶案件48人,黑恶犯罪认定准确率达100%,上半年批量案件集中起诉,案件在检察环节提前实现“清仓见底”。持续在“打财断血”上精准发力,财产刑量刑建议全省排名第一。深入重点行业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组织“回头看”,全面检视整改效果、推动长效常治。

        ——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113人,起诉211人。对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不批捕42人,附条件不起诉19人,对11名未成年人开展临界预防。密切关注学生“舌尖上的安全”,会同相关部门对校园配餐企业、校外“小饭桌”进行联合检查。深入开展校园普法活动,全市两级院57位领导、检察官兼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累计开展校园巡讲67场次,受教育人数达30000余人。

        三、进一步深耕主责主业,在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司法权威中履行法定职责

        巩固发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新格局,努力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落到实处。

        ——着力做优刑事检察工作。立足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前后衔接、监督把关的职能定位,强化对刑事诉讼的全过程监督。办理立案监督31件,同比上升244%,撤案38件。对侦查活动监督96件次,同比上升26%。纠正漏捕41人、纠正遗漏同案犯48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4件,同比上升100%。采取“派驻+巡回”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成为疫情防控期间全国首家入所实地监督的检察院。

        ——着力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全面加强对民事裁判、调解书和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办理民事监督案件233件,不支持监督申请64件,对错误的裁判依法抗诉9件,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监督19件,同比上升375%,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58件。大力推进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域外交流推广。

        ——着力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在精准监督上下功夫,更加注重典型案件与类案的办理,进一步提升监督精度与实效。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93件,其中诉讼监督案件8件,行政审判活动监督6件,行政执行监督16件,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职提出检察建议63件。成功办理了最高检察院挂牌督办的于国民诉扶余市人社局工伤认定纠纷案,填补了今年全省行政诉讼再审监督的工作空白。

        ——着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深刻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4 件,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3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1件。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时对“黑土地保护”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创新开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对草原外来入侵物种“黄花刺茄”进行重点治理,督促相关部门铲除、清理黄花刺茄2.9万亩经验被《检察日报》头版头条报道,省检察院、市委主要领导作出批示肯定。

        四、紧紧围绕重点任务创新发力,在找差距、谋新局、求极致中提升工作品质

        正确认识短板弱项,找准症结、精准施策,迅速摆脱被动局面,实现工作的全面跨越提升。

        ——进一步提升司法理念。深刻把握新时代下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梳理盘点“办案质效统一”“少捕慎诉”“优化案-件比”等系列理念,综合运用领导调研、会议部署、个案研究、考评推动、组织座谈等方式,层层传递、反复传导,使理念逐渐转化为广大干警的行为自觉和办案习惯。

        ——全力补齐业务短板。针对业务核心数据阶段性下滑的突出问题,部署“数据提升百日攻坚”活动,聚焦重点数据“周通报、月研判”,使各项数据迅速改善提升-件比、认罪认罚下半年数据在全省九个地区的排名均跃升至第一位;民事检察提请抗诉案件较活动前提升了133%;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和监督改判行政诉讼案件均实现“零突破”;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起诉案件较活动前分别提升了65%87%

        ——扎实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在“建”上下功夫,研究制定考评指标、计分规则及配套制度,使考评管理体系更加科学合理、好使管用。在“新”上做文章,突出考评本地化特征,把服务保障“四城联创”、优化营商环境等内容纳入考评体系,引导干警从“就案办案”向“注重效果”转变。在“用”上见实效,将考评与提职晋级、评先选优、奖金分配挂钩,有效激发检察干警干事创业的热情。

        五、持之以恒加强自身建设,在全面从严治检、自觉接受监督中强化组织保障

        坚持以更严的要求、更细的措施、更实的作风,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检察队伍。

        ——始终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在学习中不断提升站位,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推动工作、破解难题,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工作20余次。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填报重大事项134件,为过问、干预和插手办案行为划出红线。

        ——着力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大力弘扬“三种作风”、“三种精神”,市检察院党组带头作表率、讲团结、重担当,为全市检察干警树标杆、做榜样。科学合理定位工作目标,既压担子,又搭台子、更重激励,在全市上下营造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工作氛围,有效提振了检察队伍的精气神。

        ——切实抓好能力素质提升。积极推进“全覆盖培训、全岗位练兵”,累计培训2000余人次,检答网登录率达100%。在全国第七届公诉人论辩赛中,宁江区检察院姜园园同志取得全国第十五名的优异成绩,刷新了吉林省参赛历史记录。长岭县检察院崔虹同志获评“2018-2019年度全国平安医院工作表现突出个人”。

        ——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检。集中开展“解决纪律规矩突出问题、纯洁政法队伍专项整治”活动,扎实推进“六个一批”工作,纪律作风得到明显改进。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建立工作会商机制,实现内外监督无缝对接。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函询1人、约谈2人、查处1人。

        ——自觉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服务联络代表工作,走访各级代表700余人次,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15件。深化检务公开,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15次,邀请代表委员走进检察机关“零距离”感受检察温度。办理听证案件85件,实现三个“全覆盖”,常态化发布业务核心数据,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416件、重要案件信息317件、法律文书1423份,进一步提升了检察工作的公开性、透明度。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有5个集体、11名个人荣获省级以上表彰奖励,13项工作经验被全省推广,乾安县检察院被中央文明委评为“全国文明单位”。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更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与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实现新目标完成新任务、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政治意识和司法理念还有待提升;二是受疫情和领导班子新旧交替等客观因素影响,全年工作成效还有差距和不足;三是“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开展不平衡的现象依然存在,法律监督短板还比较明显,案件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检察队伍能力素质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作风需要持续转变,等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改进。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将高举习近平法治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市委六届九次全会精神,坚持以大局为己任,以人民为中心,以公正为目标,以办案为主线,以改革为动力,以队伍为保障,“强基础、抓重点、创特色”,努力推进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服务松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要进一步围绕中心顾大局。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全面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切实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全过程。以服务保障东北西部生态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为引领,对接平安建设、生态保护、营商环境优化等领域的司法需求,努力提供更加全面、优质、高效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二要进一步践行宗旨为人民。以施行《民法典》为主线,加大对劳动争议、民间借贷、房产买卖等领域民事案件监督力度;依托公益诉讼职责发挥,保护“舌尖上”、“头顶上”、“脚底下”的安全;持续抓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公开听证等专项工作,更加主动回应社会群众关切。

        三要进一步强化办案重质效。不断加大检察监督力度,建立对业务核心数据常态化调度分析研判机制,切实提升认罪认罚工作规范化水平和量刑建议精准度,持续优化案-件比,实现刑事检察工作稳中向优,纵深推进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均衡协调发展。

        四要进一步从严治检重自强。坚持把“三种作风、三种精神”融入到检察工作方方面面,持续深化检察官业绩考评,促进各项工作质效再提升。要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决心,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优化政治生态,树立松原检察新形象。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扎实工作、奋发有为、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努力在松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中体现新的检察担当,以更加优异的检察业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松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名词解释

         

        ①检察官业绩考评:是指根据法律、司法解释以及检察官岗位说明书、司法办案权力清单等规定的检察官职责,对检察官办理案件和其他检察业务的质量、效率、效果等进行的考核评价。检察官业绩考评的结果是作为确定检察官参加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

        ②临界预防:全称未成年人临界行为预防,是指对参与犯罪,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情节显着轻微不作为犯罪处理的未成年人,以及有过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未成年人,适用一系列刑罚替代措施,开展帮教预防等工作,以达到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感化、挽救并预防犯罪的目的。

        ③“派驻+巡回”:最高人民检察院为适应新时代、新要求,针对监狱、看守所派驻检察工作问题和弊端,创造性提升检察监督总体实效的一项重大改革。2020年,吉林省人民检察院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探索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部署要求,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率先在松原市启动全省“看守所巡回检察”试点工作。派驻检察、巡回检察都是对看守所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方式,两者是互补关系,在派驻监督基础上,利用巡回检察的快速机动优势,发现深层次、制度性方面问题,切实维护刑事执行活动公平公正、监管秩序稳定和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④黄花刺茄:别名刺萼龙葵,刺茄,尖嘴茄。茄科,一年生草本植物。全株密被刺毛,直根系,主根发达,侧根较少。适应性强、竞争力强,可严重抑制其他植物生长,破坏当地生物多样性,植株有毒,误食后可引起严重的肠炎和出血,果实含有神经毒素茄碱,可致牲畜死亡。入侵危害:刺萼龙葵属于中国自然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名单(第四批)和国家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第一批),外来物种入侵是造成生物多样性下降的直接原因之一,严重危害到中国的生态坏境,需对其加强监测和防治。

        ⑤“案-件比”:就是当事人的一个“案子”,与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数”之对比,是一组反映办案质效的司法统计新的极简指标。同一个“案子”,在诉讼中生成的“件数”越多,意味着经历的办案环节越多、办理的时间越长,当事人越不满意。反之,“案-件比”越小,人民群众尤其是当事人的感受就越好。

        ⑥“三个规定”:2015年,中办、国办、中政委、“五部委”先后出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

        ⑦“三种作风、三种精神”:2019年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新一任党组为修复受损政治生态、提振队伍士气,提出大力弘扬“以上率下、求真务实、追求极致”三种作风和“敢于担当、敬业奉献、清正廉洁”三种精神,为吉林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大的精神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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