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8日上午,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结合吉林省某某有机肥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合规验收情况,决定该企业不起诉。会议邀请四平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四平市住建局、四平市生态环境局代表及四平市公安局侦查人员参加,四平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到会指导。

会上,听证员代表在充分听取了主办检察官的案件审查结论及涉案企业整改、合规验收情况后,一致同意对涉案企业作出不起诉决定,并由主办检察官当场宣布、送达不起诉决定书,并做好刑行衔接工作,依法向生态环境部门提出对该企业给予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
人民监督员表示“对企业作合规考察验收并作不起诉处理,体现了检察机关“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理念,做到打击犯罪与维护企业的合法经营并重,将“护企安商五大活动”工作落到实处”。

刘国宏专委表示“促进企业合规整改,优化四平营商环境是我们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我院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在检察工作的突出位置,综合运用各项检察职能,深入推进“5+10”护企安商行动,审慎处理涉企案件,以实际行动推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在探索开展企业合规考察工作中,坚持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联动、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联手、打击犯罪与保护生态并重、建议完善监管职能与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并举,在践行“少捕慎诉”、“宽严相济”司法理念的同时,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助力打造四平一流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