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主要负责检察政务、联络人大代表等工作。
第一检察部:主要负责刑事检察、未成年人检察。
第二检察部:主要负责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
第三检察部:主要负责控告申诉检察、刑事执行检察、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
案件管理部:主要负责案件管理、人民监督员、法律政策研究、检察委员会、司法改革等工作。
检务督察部:主要负责检务督察、检察官惩戒、内部审计等工作。
技术信息部:主要负责技术信息工作。
计划财务装备部:主要负责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政治部:下设干部处、队伍建设处;主要负责思想政治和组织人事工作。
机关党委:主要负责机关党群工作。
司法警察支队:主要负责司法警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