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汪清林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2022年第一次集体学习(扩大)会议,党组书记、检察长吕海波主持会议,党组成员、专职检察会委员、支部专职副书记参加了会议。
会议依次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在十九届六中全会上的讲话、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及吉林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决议精神等内容。七名院领导班子成员围绕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交流了学习体会。
会上,吕海波检察长结合当前林区检察实际工作,对今后工作提出几方面要求:一要持续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省委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将学习内化于心;二要切实将学习外化于行,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三要切实担当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