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临江林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政治理论学习安排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升全体干警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2018年政治理论学习安排。
一、指导思想
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不断拓宽学习广度和深度,着力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凝聚共识、指导工作,不断深入研究和解决临江林区检察工作中实际问题,为临江林区检察工作“创新跃升”打下坚实基础。
二、学习重点任务
(一)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阶段学习的重中之重。要按照中央、省及分院的部署要求,全面学习领会最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握讲话贯穿的坚定信仰追求、历史担当意识、务实思想作风和科学创新工作方法。
(二)加强对中央和省有关会议精神的学习。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党的十九届一次、二次全会精神,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理解把握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方针政策、重大工作部署,紧密联系监察体制改革和林区检察工作实际,切实增强全体干警自主学习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提升林区检察整体工作水平。
(三)不断学习先进典型和业务知识。一是学习全国及检察系统先进人物事迹,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在新时代背景下,树立新典型、宣传新事迹,展现新风貌。二是学习党史国史、党内法规、新党章、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和依法治国等党其他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同时深入学习我院新修改制定的制度,提升纪律和规范意识。
三、具体措施
(一)采取多种学习形式。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的制度要求,将学习内容贯穿于“三会一课”全过程。根据各部门工作实际,采用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办法,充分利用中心发言、党课、形势政策报告、知识测评、交流研讨等学习形式,以及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吉林省公务员网络培训学院两大网上学习平台开展全方位的深入学习,进一步强化实际学习效果。
(二)发挥领导和党员带头作用。院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注重示范带头,定期进行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新时代新形势下讲专题党课,充分发挥理论学习引领作用。党员干部在学习中要紧密联系本职工作实际,敢于创新,转变观念,起到党员模范作用,及时学习掌握新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学习要求
(一)结合实际。各部门要根据形势任务发展变化需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妥善处理工学矛盾,确保学习到会率和课时数。保证全年学习任务有效落实。
(二)规范落实。进一步完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按照年度学习计划和阶段性学习安排,定期检查学习情况。通过述学、考学、督学工作,充分发挥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龙头作用和政治理论学习的示范作用,推动整体学习制度化、常态化。
(三)体现成果。要始终坚持以破解难题、推动工作来体现学习成果的学习理念。加强学习资源和成果的收集整理,各部门每年撰写调研报告1篇以上,全体干警要按时记录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或交流研讨文章1篇以上。加强学习情况通报,并将学习情况纳入年末绩效考核体系进行考评。
吉林省临江林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