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行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我院第三检察部积极开展司法救助线索排查工作。通过排查,发现一起交通肇事案受害人杨某某,因案高位截瘫,头部以下无知觉,已卧床20余年。杨某某为其家庭支柱,此案导致其家庭丧失生活来源,其妻子和儿子因照顾杨某某也无法外出工作,只能打零工贴补家用,肇事司机至今仅赔偿几千元,家庭生活十分贫困。
我院第三检察部立即着手拟对杨某某展开司法救助工作,但经过调查,杨某某已在法院获得过救助款项。根据《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规定,我院无法再对其进行司法救助。为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保障困难群众的生活,经我院研究,10月21日下午,我院第三检察部一行二人主动上门,为其送去必要的生活物资和慰问。
我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询问了杨某某的身体情况和家庭近况,鼓励其要保持乐观的心态,积极生活。杨某某及其家属表示,十分感谢检察机关对我们一家的关爱和关怀,现在生活确实很艰难,今天检察机关送来的物资给我们解决了燃眉之急,让我们在这个寒冷的冬天感受到了司法机关的温暖,重新燃起生活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