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长春林区分院机关党委批复同意,6月23日,江源林区人民检察院在三楼大会议室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
一、严格按程序,走稳各环节
本次支部换届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规范选举工作中各个步骤、环节和程序,保证符合规定,手续完备齐全,充分保障党员群众在换届选举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的落实。
主要环节
1.张雅楠同志代表上届支部委员会作工作报告。
2.党员对工作报告进行审议表决;
3.通过选举办法、宣布候选人名单;
4.推选监票人、计票人,并经党员表决通过;
5.计票人发放选票,各位党员通过差额投票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投票;
6.清点回收的选票,由监票人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7.计票人计票;
8.监票人公布候选人得票数;
9.宣布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组成名单:谢昆、宋春梅、滕厚森、刘军、赵震。
二、选好“指挥棒”,准确各分工
党员大会选举出新一届支委会委员后,立即召开新当选委员会全体会议,等额选举谢昆同志为党支部支部书记、宋春梅同志为党支部副书记,根据当选委员工作性质和特点进行支部委员分工,会后报请长春林区分院机关党委备案。
谢昆同志在随后复会的党员大会上发表讲话,感谢上一届支部委员会打下的党建工作坚实基础,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将按照机关党委的要求,持续发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工作作风,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深化党建与业务工作的融合,为全院工作提供坚实的政治保障。
最后大会在雄壮的国际歌中圆满落幕。站在新征程的新起点上,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定当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负众望、砥砺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