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治部 机构职能:政治部(处)、组织人事、宣传、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综合。
2.办公室 机构职能:办公室、行政装备、检察技术及信息技术、综合事务。
3.第一检察部 机构职能:普通刑事犯罪检察、未成年人检察、重大刑事犯罪检察。
4.第二检察部 机构职能: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
5.第三检察部 机构职能:控告申诉检察、刑事执行检察、监所类检察、法律政策研究、案件管理、检务督查。
6.法警大队 机构职能:司法警察相关工作。
7.党支部 机构职能:定期组织党员开展“三会一课”,每月组织党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