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准确判断的前提下,跟进监督是检察机关依法再次监督的监督方式,有效提升了行政检察的监督刚性与监督实效。”杨会友补充说,为了防患未然,避免再次出现同样的问题,检察机关主动向前一步,力促相关单位针对影响法律适用的难点问题达成共识,并形成了长效工作机制。
“行政检察承担着‘一手托两家’的特殊职责,既监督法院公正司法,又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其内在规律决定了行政检察不应消极司法,更应能动履职,要善于从具体案件中见微知着,既强调抓末端、治已病,更重视抓前端、治未病。”中共福建省委党校行政学院二级巡视员、法学教授,福建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主任顾越利对福建检察机关办理的“卢某诉福建省厦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道路交通行政处罚检察监督案”印象深刻。
该案涉及的是比较典型的行政执法与司法裁判存在适用法律不一致问题——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这一情形,行政机关认为依法应当吊销行为人持有的所有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法院则认为,行为人持有的与涉案交通事故无关的其他驾驶证不应被吊销。检察机关审查发现,在2019年福建省公安机关作出吊销驾驶证行政处罚案件中,有32件被法院裁判撤销行政处罚决定。
福建省检察院在调查核实、研究相关法律的基础上依法提出抗诉,并主动加强与省法院、省公安厅的沟通协调,围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问题进行座谈研讨,就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诉讼案件裁判尺度和执法标准问题达成共识,推动统一执法司法标准,正确执行法律。截至目前,该省未再出现涉吊销驾驶证行政案件执法司法标准不统一的问题。
顾越利说,检察机关跳出就案办案的惯性思维,从个案办理的一个孤岛出发,对全省同类案件开展类案法律监督工作,解决了多年来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对同一法律规定理解与适用不同的问题,推动了执法司法标准的统一。监督效果立竿见影,不仅为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提供了有效保证,更为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实现法律的公平性、维护执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性提供了切实有效的保障,这是一个检察机关切实维护公平正义、主动担当社会治理重任的成功范例。
以人民为中心
更精细化保障救济权利
最高检党组反复强调,检察办案要情同此心、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从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感受出发想问题、抓办案,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这些年,“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的办案追求已经深深烙在了每一位检察人员的心里,并体现在他们的行动中。
在这批指导性案例中,“湖南省某市检察院对市法院行政诉讼执行活动检察监督案”的案件线索是一位“90后”检察官助理发现的: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某县公安局返还强制扣押财产。法院立案受理并采取了执行措施,后作出终结执行裁定书。但该裁定书没有依法写明当事人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对终结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救济权利和期限。
“救济权利与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密切相关。该案法律文书中未写明相关信息,存在引发申请执行时效争议及新的行政争议的风险。”这位检察官助理的发现在其所在的办案组内引起共鸣。随后,该市检察院对该市法院2017年至2020年的行政诉讼执行案件开展专项监督,共发现20件行政诉讼执行案件存在立案、结案程序不规范等违法情形。该市检察院依法启动类案监督程序,并向法院制发改进相关行政诉讼执行工作的检察建议书。
“司法是通往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法律文书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司法的公信力。今后我们将严格落实相关责任,不断提高文书质量,用更精细化的服务来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救济权利。”谈起该案,该市中级法院相关办案人员依旧印象深刻:长达7页的检察建议书有理有据有情,条目清晰,建议精准。这正是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凝聚合力、相互促进,共同以更高质量履职服务人民群众更高法治需求的具体表现。
“该案的成功办理得益于检察人员将依法能动履职切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具有一定的先进性、指导性。”湖南省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陈秋华分析说,该案发生在2020年,案件办理中的很多检察监督理念、形式都能够在后来发布的《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类案监督工作指引(试行)》中找到具体的规定。
据介绍,该市检察院还同步在民事检察领域开展了专项监督,取得良好效果。
“类案监督着重引导检察办案人员‘以小见大’,结合党中央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从个案中发现同类线索、共性问题,分析社会治理中已存在或潜在的问题、隐患等,并从根源上提出解决方案与建议,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司法秩序和社会秩序,增强司法公信。”张立新补充说,这批指导性案例很好地诠释了个案与类案的关系。需要注意的是,类案监督不代表可以“忽略个案”。对于共性、普遍性的问题,类案监督成果的运用无疑会使监督效率更高、效果更佳,但也要针对个案充分考虑其个性、特殊性,在监督共性问题时灵活地对个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而达到更优法律监督质效。
“类案监督是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站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从政治上看’、主动融入社会治理的一种高质效监督方式。当前,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有着内涵更丰富、水平更高的需求,行政检察还需更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更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依法以更能动履职进一步激发类案监督的社会治理效能,力求精准施治、靶向整治,将服务大局、为民司法落实得更实更细。”最高检第七检察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行政检察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继续深化类案监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为契机,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推动“诉源治理”,探索大数据赋能、新技术应用等,加强智慧借力,拓展行政检察监督视角,将检察监督从个别、偶发、被动监督,转变为全面、系统、主动监督,用高质量发展实绩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检察贡献。
(检察日报 作者:徐日丹 刘亭亭 图片:范跃红 钟华 吴贻伙 查丹 张吟丰 唐芳 张仁平 林中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