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好案件管理部门“服务、监督、管理、参谋”的职能,近日,和龙林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人民检察院案件流程监控工作规定(试行)》,深入谋划案件管理工作,在新的一年里以流程监控为抓手,切实推进办案规范化,提升案件质量。
一、严把案件受理环节。在受理案件时确定是否属于本院管辖,案卷材料是否齐备、规范,符合有关要求,移送的款项或者物品与移送清单是否相符,犯罪嫌疑人是否在案以及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确定无误后,正式录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

二、全流程监控案件办理。案管部门每日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内正在办理的案件进行实时、动态监督。对办案程序、办案期限、羁押期限、案卡填写、文书制作、流程操作等业务节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办案人进行沟通并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要求办案人将核查情况书面回复案管部门。

三、加强重点案件监控。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是否涉及黑恶势力、是否涉枪、涉爆,是否有重大社会影响,是否存在信访苗头等情况进行全程监控,随时和办案部门进行沟通了解案件办理进程,以便更好的对案件程序方面和实体方面进行审查,保证各环节的准确无误。

四、健全流程监控分析报告。记录汇总案件流程监控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多发、突出问题分析原因,及时与办案人沟通并研究解决对策,确保发现的问题件件整改完成,加强日后案件办理的程序规范,为提升案件质量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