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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敦化林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工作总结
        时间:2018-06-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5年我院在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检察长会议和延边林区检察工作会议精神,遵循务实、规范、创新、科学发展的检察工作总基调,把服务经济发展、维护林区稳定贯穿检察工作的始终,积极深化检察改革,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全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促进了各项检察工作的开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检察工作任务。

        一、刑事检察工作

        以维护林区治安稳定和生态资源为重点,充分发挥侦查监督和公诉职能,严厉打击盗伐、盗窃林木及非法猎杀珍贵野生动物犯罪和破坏林区治安环境的刑事犯罪,共受理刑事案件200件259人。其中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和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决定逮捕案件53件59人,其中批准逮捕35件38人,不批捕18件21人。受理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移送起诉案件147件200人,其中涉林案件81件107人,起诉124件171人,均已作出有罪判决。不起诉3件4人(其中涉林1件1人),抗诉1件5人,追诉7人,建议公安机关撤销案件6件8人,移送上级院1件1人,改变定性3件12人,退回补充侦查7件7人,结案率100%。

        1、重点打击涉林犯罪。打击涉林犯罪是刑事检察工作重点,是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举措。一年来,刑事检察部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盗伐、盗窃林木案件10件10人,占案件总数的18%,占总人数的17%。受理审查起诉的涉林案件73件97人,涉林案件数占受案总件数的50%,人数占受案总人数的49%。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森林资源,促进了生态发展。

        2、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建立对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犯罪中一些罪行轻微人员适当从宽处理的机制,做到既有力打击犯罪,又减少社会对抗。正确把握逮捕、起诉条件,全面开展不捕、不诉释法说理工作,对没有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批准逮捕21人,依法绝对不起诉1人,相对不起诉3人;完善繁简分流和快速起诉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向人民法院提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101件,占案件总数的65.1%,均被法院采纳。

        3、提前介入自侦及重大刑事案件。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配强办案力量,提高办案能力,保障在检察环节中的高效有序运转,对自侦案件引导侦查、协助收集、固定证据,提前介入3件,有效的强化了案件质量,提高了办案效率,缩短了办案时限。并承办上级院交办案件8件。

        4、不断强化立案、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监督。一是围绕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滥砍盗伐、毁林开荒等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中“有案不立、以罚代刑”情况开展监督。共监督立案23件26人,与去年同期11件14人相比,件数上升109%。人数上升86%,公安机关均已立案,其中法院已作有罪判决12件14人。特别是在办理大石头林业局西北岔林场非法占用农用地毁林种参刑事案件中,立案监督11件11人,有效纠正了大石头森林公安局对辖区内刑事案件有案不立的情况,震慑了犯罪嫌疑人,保护了国有林地。二是切实履行好对审判活动罪名是否正确、量刑是否适当的监督职能,及时审查每一件判决,在确保量刑适当、准确的同时,更好的把审判活动监督落到实处。2015年度刑事检察部共提出抗诉1件5人,得到了上级院的支持。

        5、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工作。截止2015年12月18日,敦化森林公安局看守所共羁押各类犯罪嫌疑人338人,其中,已决人员117人,未决人员221人。留所服刑人员6人,入狱执行刑罚改造19人,待送已决犯18人,释放69人,其中,刑满释放22人 ,取保候审42人,缓刑5人。

        理监区内职务犯罪案件1件3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件,办理监视居住案件2件,向司法所发出检察建议1次,向看守所发出检察建议3次,所发检察建议都已得到整改落实,参加院组织法律宣传1次,给看守所干警上预防职务犯罪课2次,与在押人员谈话30余次。

         

        省专案组职务犯罪系列案在看守所羁押的有5人,院领导要求驻所3人24小时值班,全程监控,经过75天值班,没有出现任何情况。根据分院要求开展了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工作,经调查摸底三大辖区监外服刑人员计72人,无一人脱管漏管。

        二、职务犯罪和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今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5件7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4件4人,反渎职侵权案件1件3人。受贿3件3人均为大要案件,行贿1件1人为大案,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1件3人为渎职案件。超额完成了年初上级院和我院计划的立案人数。起诉3件5人,其中判决2件4人;2件2人正在侦查中。挽回经济损失86万余元。

        上级主管领导统一指挥及业务部门的正确指导是侦破案件的有力保障。在5起案件的查办过程中,从案件开始调查一直到立案后的侦查,上级院领导多次听取汇报,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帮助分析指导,特别是3起专案组案件的查办,是在分院主管领导的统一指挥下,分院业务部门的指导参与、协调,为案件的顺利侦破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完善了安全防范机制,认真执行讯问前必须制定周密的安全预案,讯问必须在办案工作区进行,严格实行看审分离,确保办案安全。完善了技术保障机制,对个案实行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依法收集、固定证据,坚决杜绝违法办案现象的发生,确保办案质量。

        力争做到打击和预防相结合。对发生案件单位敦化林业有限公司热电厂、敦化森林公安局看守所、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提出检察建议,帮助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进行个案预防,通过办一案,教育一片,防止发案单位职务犯罪的再度发生,达到预防目的。

        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5件15人,其中来访12人次,来信3件。电话接待3人次,到目前为止共受理案件线索5件5人,其中,移送本院职务犯罪侦查局2件2人,转黄泥河林业局纪委1件1人(已答复),转敦化森林公安局2件2人(已答复)。受理民事行政案件5件,受理刑事申诉1件1人,初核1件1人,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16人次。

        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规范了控申举报中心、信访接待中心的办案环境,并实现了制度流程上墙。“两会”召开期间,制定了维稳方案、应急预案,实行24小时值班,实现了零上访。

        三、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全年共办理民行案件15件,均已办结。其中上级院交办案件1件,本院自行受理民事监督案件1件,督促受损害单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1件,行政监督案件12件,均下发检察建议,被采纳。参与分院专案组调查行政公益诉讼线索2件,目前正在工作中。

        深化检察官巡防工作。采取领导定点、干警定户的方法,组织干警深入辖区,开展检察官巡访活动。针对我院在办理两起非法猎捕六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花尾榛鸡”案件中,有的群众认为“打几只树鸡没什么大不了的,在林区是常事”的错误认识。通过巡访工作,在林区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仅保护了森林资源,而且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保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两节”期间,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危害民生刑事犯罪、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活动,保护群众健康安全,联合敦化林业局行政执法队,在林业局农贸市场开展了“关爱民生,关注食品安全”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受到广大群众的赞扬。在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中,有两名干警被敦化市六小学分别任命为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

        四、检务管理保障工作

        加强案件管理工作。全年共受理案件222件280人,开具各类法律文书402份,管理涉案物品入库52次,出库48次,送达案卷115次,换押40次,接待律师案件查询10次,发出监控通知书102份,评查案件151件。为了加强同有关办案单位的联系沟通,有利于案件的管理,由案管办牵头,与敦化、大石头、黄泥河森林公安局、敦化林区基层法院等相关部门建立了合作联系的“微信平台”,将相关办案人员及受案、送案人员列入其内,通过创新沟通方式进一步提高了诉讼效率。 

        加强检务保障工作,实现科技强检。投资70余万元,购置了20台电脑和10台打印机,已投入到统一应用软件使用中;购置了40套办公桌椅、40台电话机、10套书柜,更新了办公设备;对办公楼的亮化工程、室外运动场地及办公楼顶防水进行改造。办公办案设备逐步改善,检务保障水平不断提升。服务区是检察机关服务群众办公、办事的场所,将来信来访接待室、民行检察室、案管中心作为服务群众的平台,努力建设成具有公开透明、便民利民、服务群众的窗口;文化生活区是为干警提供学习、生活、健身、休息等文化生活的场所,历尽所能地为干警营造优美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充满浓厚的文化氛围,让干警有到家一样的幸福和留恋感。

        坚持以信息化建设为重点,以紧贴办案工作为中心,不断完善检察技术工作,认真做好检察信息化应用、全程录音录像等工作,积极推进检察技术工作的全面、规范化发展。今年,配合分院网络技术人员对全院计算机进行了系统升级,对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的全程录音录像提供技术支持。

        五、以检察改革为契机,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深化检察改革,努力探索创新发展之路。今年7月,省院进行改革动员之后,我们多次召开党组会和全体干警大会,利用每周三上午集体学习时间,认真学习了省院相关文件,制定了我院司法改革方案。按照省院和分院要求,确定了我院进入员额指标15人,压缩员额比例10%,占在岗人员的27%,占政法专项编制的31%,未进入员额人员20人,占在岗人数的36%,完成了我院司法改革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根据《关于深入开展全省检察机关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改革“精装修”的指导意见》,成立了改革“精装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了院党组统筹领导改革“精装修”工作的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为 “精装修”的第一责任人,部门人员负责具体落实和实施,围绕设立六个体系工作小组,使“精装修”工作落到实处。  

        精心部署,积极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将整治重点内容量化、分解、落实到专人负责。购买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书籍,编撰了学习资料,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确定了授课人,确保学习不流于形式,取得成效。采取内部自查自纠,外部多方调查的方法,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力求把问题找准、找全、找透。结合活动开展情况,编写了22期“规范司法行为专刊”简报,部分简报被省院和分院专项活动采用并在省院网站上发表。

        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提升队伍综合素质。    继分院“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课辅导暨动员部署会结束后,我院于次日召开党组会议,正式启动此次专题教育活动,要求全体干警在检察工作实践中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做人准则,做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官,真正让“三严三实”内化于心,外践于行。要求班子成员在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廉洁自律上,身先士卒。班子成员的表率作用,助推了各项检察工作的规范运行和有序开展,带动了全体干警整体素质的提高。

        六、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提高干警拒腐防变能力

        制定落实“两个责任”的教育、监督、管理、考核以及连带责任倒查追究等相关制度,形成完备的制度管理体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包保责任书,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在“三重一大”事项上,制定了《领导班子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党员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物资采购比价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成立了物资采购、比价领导小组,原则上1000元以上的支出都由院务会决定。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检察干警廉洁自律承诺书》,下发了《致干警家属公开信》,制定了《廉政监督卡》、开通电话举报和网络意见箱,建立了单位、家庭、社会三结合的监督网络,筑起干警八小时以外“三道防线”,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工作圈、社交圈和生活圈进行全天候的立体式监督管理,杜绝了违法违纪的发生。

        提升防腐能力,教育是关键。院党组始终把加强干部的廉政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一是警钟长鸣,拒腐防变。3月18日,结合延边州委政法委专项督查活动,成立专项检务督查领导小组,针对同步录音录像和扣押冻结款物等问题进行专项检务督察,并召开专题会议,会议传达了高检院关于《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人员违纪违法情况通报》,并利用每周三政治学习,积极组织开展拒腐防变警示教育课,以反而典型案例为全体干警敲响警钟,从而吸取教训,引以为诫。提醒和告诫全体干警要坚定理想信念,自觉遵守党纪法规,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永葆清正廉洁本色。

        七、明年工作打算

        明年本着主动服务林业企业发展大局上创新思路,以创特色树品牌工作为契机,打造阳光检察,以六个着力加快司法办案规范化、精细化建设,领会检察改革精神,为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早谋划早准备,切实加强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

        1、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更加主动服务保障林区经济社会发展。

        2、坚持强化诉讼法律监督,更加有效的营造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

        3、坚持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更加有力促进廉洁政治。

        4、坚持提升司法公开力度,大力提升执法公信力、亲和力和人民满意度。

        5、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

        今年我院在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力争2016年在省院和分院的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不断开创林区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敦化林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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