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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敦化林区人民检察院2014年工作总结
        时间:2018-06-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4年是敦化林区人民检察院改革后的起始之年,也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动检察工作平稳过渡、创新发展的重要一年。我院在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检察长会议和延边林区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林业发展大局,以服务经济建设、促进法治建设、强化自身建设为重点,以提升服务发展能力、法律监督能力、班子决策能力、队伍执行能力、科学管理能力和检务保障能力为目标,按照全省检察工作务实、规范、创新、科学发展的总基调,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检察工作任务。

            一、依法履行检察职能,营造稳定的林区社会环境  

            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为林业经济发展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依法批捕、起诉各类刑事犯罪。坚持“执法促发展,办案保稳定”的服务理念,加大打击力度。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各类刑事案件46 件60人,批捕34件43人,不批捕12件17人。共受理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移送起诉的各类刑事案件154件224人,起诉111件142人,其中涉林50件62人,不起诉1件1人。办理原黄泥河、大石头两院积压案件17件22人,起诉15件20人,建议公安机关撤销案件1件1人,公安机关中止侦查1件1人。

            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坚持区别对待、少捕慎捕的刑事政策,做到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对该批捕的坚决批捕,对可捕可不捕的坚持不捕,可诉可不诉的做不诉处理,对初犯、偶犯、过失犯和老年人犯罪等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以及因民事纠纷而引发的刑事案件,采取轻缓的刑事政策妥善处理,积极做好转化工作,对依法不批捕、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未成年人,联合社区和学校落实帮教工作,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依法加大刑事和解力度,共办理刑事和解7件9人。

            提高审查逮捕和起诉工作质量。正确把握逮捕、起诉条件,严把证据关、事实关、适用法律关、程序关,加大对犯罪嫌疑人辩解的审查力度,实现了无超时办案,无冤假错案,无无罪判决案件;加强与公安、法院对案件的协调,解决认识分歧,并达成共识,保证办案质量的提高;加强对重大疑难案件的适时介入和捕前协商,提前介入率达100%,将问题解决在侦查阶段;在继续深化说理性起诉书的同时,积极探索开展不捕案件和不起诉答疑说理工作,以案释法说理,确保了案件质量。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创造廉洁高效的发展环境

            坚持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与服务经济发展、维护林区稳定相统一,贯穿服务新林区建设的始终,加大查办和预防工作力度,努力为企业创造廉洁高效的发展环境。

            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力度。坚持把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作为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的重要手段,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力度,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件。共受理贪污贿赂案件线索9件12人,初查4件9人,立案3件8人(初查中新发现2人),其中大案2件6人,大要案1件2人,大要案率100%,不立案1件1人,转黄泥河纪委4件4人,转市检察院1件1人,完成了上级院和本院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

            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紧紧围绕服务林业发展的大局,对易发职务犯罪部位和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工作。一是立足加强检察侦查权的行使,以打击促预防的方式,把对职务犯罪的惩处作为遏制腐败现象的重要手段,加大办案力度。二是立足规范和完善检察建议权的行使,向发案单位提出具体的检察建议,定期开展检察约谈。对侦破的每起职务犯罪案件,认真总结发案原因、特点和规律,帮助案发单位和部门,建立、完善制度规范,促进预防工作专业化管理。三是突出工作针对性,遵循抓重点的原则,以点带面,达到广泛的预防效果。在辖区三个林业局一个公司内设置了四个职务犯罪预防区,建立了预防工作网络,多角度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四是正确处理好查办职务犯罪与自身反腐败的关系。建立了案件回访制度,由纪检部门对已办结案件进行回访,调查了解办案人员有无不文明办案、不廉洁执法的行为, 规范干警执法行为,促进干警廉洁办案,做到教育、制度、监督为一体,惩治和预防相结合,共同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深入。

            三、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营造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

        认真落实“增强监督意识,加大监督力度,强化薄弱环节,提高监督实效”的工作要求,加强与公安、法院的沟通配合,认真落实延边林业公检法关于健全侦查监督机制和加强诉讼工作配合的联席会议纪要精神,做到依法监督、规范监督、注重实效。

            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坚持思想认识到位、采取措施到位、工作落实到位,注重立案监督的到案率和有罪判决率,对公安机关不该立案而立案和应该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强化监督措施,加大监督力度,依法进行监督。今年以来,对黄泥河森林公安局办理的318起林政案件进行了监督检察,没有发现以罚代刑、该立不立案件等问题。全年共立案监督11件14人,公安机关均已立案,到案8件11人,法院已判决5件7人。

            加强侦查监督。对公安机关提请批捕、起诉的各类刑事案件加强了审查力度,对重大疑难等案件,主动提前介入,参与公安机关案件讨论,及时了解案情,掌握证据,提出侦查意见,引导侦查取证。同时以防错、防漏为重点,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对发现的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全年共追捕6人,防错捕22人,防错诉3件5人,确保了每起案件质量

        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坚持把量刑建议制度与加强刑事审判监督结合起来,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老年人犯罪案件、过失犯罪案件,主动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均被采纳,保证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贯彻落实;把快速办理轻刑案件与加强刑事审判监督结合起来,对被告人认罪的轻刑案件,主动向法院提出适用简易程序的检察建议,有效化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诉讼效率;对每件开庭审理的案件进行程序和实体审查,履行好对审判活动罪名是否正确、量刑是否适当的监督职能,增强执法透明度,确保了执法公正。  

            加强刑罚执行监督。认真落实“保执法、防事故、重建设、建队伍”的十二字准则,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全年共羁押人犯202人,已决犯86人,未决犯116人。其中转所21人,异地羁押48人,投改27人,取保候审81人,缓刑11人,刑满释放11人,正常死亡1人,留所服刑2人。一是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全年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2件,分别被大石头森林公安局、敦化林区基层法院采纳,2人已被变更强制措施。二是建立了驻所检察室与看守所监控联网,实现了信息网络互连互通和数据共享、交换, 提高了监督能力和效率。是积极开展了安全防范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共发现不安全隐患13处,提出检察建议8条,全部落实整改。是认真执行换押制度,掌握办案期限,查阅羁押手续,把握诉讼环节,及时督促办案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案件,预防了超期羁押行为发生。是做好“监外五种人”的考核工作,制定统一的考察流程,形成全方位的监督机制,全年社区矫正53人没有发现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及脱管漏管问题,被吉林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中共吉林省政法委员会评为吉林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是深化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进一步完善了监所检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是通过了省院创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的验收,做好了高检院的验收准备工作。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结合民行监督“六项机制”的建设和运用,把工作落到实处。共办理民行案件12件12人。 一是按照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有关问题的规定,在敦化林区法院挂牌成立了检察官工作室,制定了对民事、行政诉讼实行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就案件办理、信息反馈、重点信访案件和社会敏感案件处理等事项进行沟通和协调。二是制定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内部协作实施办法》,就受案、职务犯罪线索移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转办等形成了工作意见,规范了检察内部沟通、协调、配合机制。三是深入开展“五走进”活动。同三个律师事务所、一个法律工作服务站建立了“民行申诉代转站”,聘请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6人,深入企业、社区、学校,开展民行检察知识宣传,接待群众法律咨询,受理群众诉求。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线索1件,向法院下发再审检察建议,受理律师提供执行违法案件线索1件,向法院下发了纠正检察建议,受理公民侵占国有资产拒不退还线索3件,向林业局下发了督促起诉检察建议3件。

           四、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纠纷

            以创建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为目标,以做好息访、息诉工作,维护林区稳定为重点,认真做好控申举报和来信来访工作。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2件29人,其中来访12人次,来信10件,检察长接待来访21人次;共受理案件线索12件19人,做到依法办理,及时分流,加强督办,认真处理和答复。积极参加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构建和谐林区”活动,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涉法涉诉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维护了稳定,实现了零上访,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保持了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

            五、规范案件管理工作,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全面履行案件管理职能,实施“六个”强化,推动案件管理工作务实、规范发展。一是强化案件统一受理,把好进口关。按照统一受案渠道,严把案件管辖、案卷材料是否规范、犯罪嫌疑人是否到案、赃证物是否随案移送、办案程序是否合法“五个关口”,保证了办案效率和质量。共受理各类案件227304开具各类法律文书518份,管理涉案物品入库62次,出库40次,换押41次。二是强化流程监控预警,防止案件超期。案件受理、流转后,及时对所有受理的案件进行跟踪、预警和监督流程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办案人或办案部门, 提出口头或书面通知,提示办案部门及时查明情况并予以纠正。三是强化律师接待工作,提升服务品质。专门设立了查询等候区和律师接待区,为律师、当事人提供便捷的办事环境,并按照规定进行相关证件的查验、登记,共接待律师5人次。四是强化案件评查工作,促进办理案件质量提升。制定《案件质量评查方案》和各类案件《评分项目表》,对重点案件每季度进行一次集中抽查、审核,并作出质量评查报告,对在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纠改意见,限期整改,增强了办案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五是强化案件统计工作,为决策做好参谋。案件统计工作由案管办设专门统计员负责,各业务部门填报案卡,以案管办受理登记数据为准, 从源头上规范检察业务数据填报,保证了统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和数据的真实准确性。六是强化结案审核工作,把好“出口阀”。对业务科室办结或退补的案件,需要送达法院、公安等机关的法律文书和案卷材料,在进行结案审核时,对是否符合送案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送案条件的,督促承办人补充材料,严把“出口阀”。

            六、深化检察官巡防工作,提升社会管理水平

            按照上级院继续推行“检察官巡访工作”机制的要求, 经过认真研究,精心谋划,重新建立和完善了一套规范、完整的检察官巡访工作机制,形成了党组主导,控申主责,各部门主体,全员参与,相互配合的工作责任制,共建立检察官巡访工作管理制度12项,检察联络员管理制度5项,建立检察官巡访工作联络点13 个,民生检察室4个,聘请检察联络员22名,按照部门职能分成四个巡访小组,采取领导定点、干警定户的方法,组织干警深入辖区,开展检察官巡访活动。

        走进企业送法。为了提高职工群众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生产工作秩序,深入厂区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知识讲座,不仅普及了相关法律知识,增强了职工群众的法律意识,丰富了职工群众的文化生活,而且,拉近了同百姓间沟通交流的距离,密切了检民关系。

        走进社区维权。为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专门成立了女检察官巡访组,在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主动与企业工会联系沟通,利用两天时间,深入社区开展以《远离家庭冷暴力共建各美家庭》、《青少年犯罪与家庭教育》为主题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知识讲座,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走进学校护青。充分考虑到青少年社会阅历浅,是非观念差,心智还未成熟,容易冲动引发犯罪以及校园的安全等问题,走进学校开展法制进校园宣讲活动。在“家长开放日”期间,深入辖区三个林业局的中小学校上法制课,以案说法,以法论事, 引导学生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自觉抵御不良影响,发奋学习,健康成长。共有近四千余名师生和家长听取了宣讲,增长了青少年的法律知识,预防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受到学生、老师和家长们的欢迎和赞誉。

            走进特殊家庭扶贫。按照延边林业检察机关开展 “千警进万家”爱民实践活动要求,走进特殊家庭,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共入户走访93余人次,联系结对帮扶32户,征求意见38条,化解矛盾7件,解决群众困难5件,提供法律咨询百余次,受到了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七、加强办公室管理工作,提高后勤保障能力

            按照规范综合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强化检务保障、提升服务质量的工作思路,在转变传统管理模式,人员分类精细,资源配置优化,办公秩序井然,工作运转高效等方面狠下功夫,办公室工作有了明显改进和提升。

            完善制度确定标准,规范管理。补充和完善了办公室管理制度10余项,确定了工作质量标准和服务质量标准,做到为领导服务要有前瞻性,为部门服务要有针对性,为干警服务要时效性,充分发挥后勤保障作用。     

            以人岗定、合理分工、明确职责。针对办公室工作事杂人少,岗位单一、职责混淆、责任不清,有的事无人去管,有的工作无人去做等问题,规范了办公室职能配置,进行人员分类,定岗定责,合理安排岗位,共细化出30余个工作岗位。按照主副岗工作制进行重新定岗定责,对号入座,每名干警在从事主岗工作的同时,兼职多个副岗工作,从根本上解决了职责不清、分工不明、责任缺位、人员不足的问题,保证了每项工作都有人去做、去管,最大限度地追求工作效率和效果,使办公室各项工作有条不紊。

        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了适应检察工作的需要,在分院的支持下,投入200余万元,“两房”和院内进行了改造维修,将院内设置了“办公区、办案区、服务区和文化生活区”,打造“四位一体”的执法和办公环境。办公区是检察干警综合办公的场所,始终保持环境卫生整洁、物品摆放整齐,走廊通道充满文化韵味的风格;办案区是检察干警办案的场所,为保障办案工作依法、文明、规范、安全进行,按照办案区的标准进行了升级改造,制定和完善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实现了安全保密、合法规范、功能齐全的办案工作区规范化要求;服务区是检察机关服务群众办公、办事的场所,将来信来访接待室、民行检察室、案管中心作为服务群众的平台,努力建设成具有公开透明、便民利民、服务群众的窗口;文化生活区是为干警提供学习、生活、健身、休息等文化生活的场所,历尽所能地为干警营造优美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充满浓厚的文化氛围,让干警有到家一样的幸福和留恋感。

        加大检察调研、信息宣传工作。全年共撰写调研文章8篇,被高检院《方圆》杂志转发2篇,征文2篇。共编发简报63期情况反映4期,其中《党群》、《党廉》、《检察官巡访》3个专刊编发简报19期。被分院采纳14篇,吉检微博转发5篇,中共延边州委办公室《延边信息》转发1篇。

            八、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

            新班子成立后,坚持严肃教育、严明纪律、严格监督、严惩腐败的方针,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密切检民关系。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把“为民、务实、清廉”,作为新形势下检察队伍建设的落脚点,组织干警深入开展“千警进万家”爱民实践活动, 以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为重点,了解群众的呼声,掌握企业需求,认真听取基层群众、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查找和梳理出“四风”一顽症及改进工作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20条,制定整改措施46条,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民办实事、为企业解难题,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密切检民关系,树立良好形象。        

            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塑造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坚持把制度制约与日常教育相结合,从源头抓起与防微杜渐相结合,加强对干警廉洁从检、勤廉履职教育,增强干警拒腐防变能力。在内部监督制约上,制定了《加强干警队伍管理有关规定》,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遵章守纪承诺书》、落实了党组包科室、科室包干警、层层包保责任制,加强督导检查。在外部监督制约上,制定了《廉政监督卡》、《党风廉政建设公开信》,开通电话举报和网络意见箱,广泛接受职工群众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行为监督,完善了教育与监督并重的预警长效机制,形成了内外结合的监督制约网络,有效规范和约束了干警行为。在日常教育上,采取见缝插针、相机行事的方法进行反腐倡廉教育。清明节来临之际,组织全院干警到陈翰章烈士陵园,进行革命传统教育,重温入党誓词和检察官誓词,教育干警要饮水思源,继承先辈的遗志,不求索取、鞠躬尽瘁,努力塑造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被延边林管局党委评委争先创优先进基层党组织标兵单位。    

            突出人性化管理,抓好检察文化建设。坚持把检察文化建设作为“强检之基、兴院之本”,融入到检察工作及队伍建设的各个环节,通过先进文化的引导、凝聚、协调、教育,培养检察人员敬业、勤业、精业精神,以良好的文化氛围激发队伍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我院以建设学习型检察院,争当学习型检察干警为载体,教育干警树立终身学习理念,营造读书、求知、成才的良好氛围,不断完善图书室软硬件建设。今年以来,改造了图书室,购置了种类齐全的图书,安装了电子阅览设备,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加强规范管理,为干警提供读书增智、陶冶情操的优雅环境。通过实施楼道文化墙为干警营造具有正确理想信念、高尚精神追求、良好道德情操、健康审美情趣、文明生活方式的良好氛围。在以人为本的管理上,充分体现人文关怀,积极为干警做好事,办实事,改善了干警午间餐饮质量,完善了干警午间休息场所,建立了干警体能训练中心,购置健身设备,为干警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在日常生活中,做到 “四个必谈”、“五个必访”,积极为干警解决思想、工作、生活上的难题,型成了“一人有难大家帮”的良好风气,全院上下人心顺畅、和谐融洽,始终保持着团结友爱、奋发向上积极进取氛围。在工作管理上,为了解决人员老龄化、检察官断档,案多检力不足、事多人少等诸多问题,积极推行“主副岗”工作机制,实行一人双岗或一人多岗工作制,全院共确定了8个副岗,有20多名干警参与“主副岗”工作模式,打破了“一人一岗、各干一行”的条线分离的格局,形成了“全院一盘棋”的工作局面,充分地调动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检察文化建设给我院带来了生机与活力,受到上级院的好评。今年5月22日,全省专门检察院文化建设工作座谈会在我院召开。     

        一年来,我院在上级院和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平稳、顺利地完成了“三院合一”、人员重组的过度,各项检察工作逐步走向正轨并已初见成效。新的一年即将来临,新的任务将更加艰巨、责任将更加重大,我们要振奋精神、与时俱进、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为创建平安林区、和谐林区、法治林区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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