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检察院组织开展2021年度“我为群众办实事”优秀案例评选活动
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和使命,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用心用情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进一步发挥优秀案例的引领作用,近日,辽源市检察院举办了2021年度“我为群众办实事”优秀案例评选活动。活动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及两级院部分领导和员额检察官作为评委。

评选会现场,案件承办人通过陈述说明+PPT多媒体展示等方式,从基本情况、履职情况、推荐理由、典型意义四个方面向评委介绍了案例情况,脉络清晰、有理有据。在陈述案件后由评委发问并打分,各位承办人也有针对性的回答了评委的提问,现场气氛热烈。

本次评选活动的成功举办既是对全市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总结,也展示了新时代辽源检察以人民为中心、为群众办实事的良好司法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