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某职务犯罪案件多媒体示证PPT
被省院评为优秀庭审示证PPT
2019年2月,辽源市检察院承办了省监察委调查的刘某某(正厅级)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该案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受省纪委监委、省检察院高度重视。因该案涉案数额特别巨大,证据繁多复杂,为了能够直观、形象、全面展示证据,承办人在充分预判辩护人可能提出的辩解意见的基础上,对证据进行分类、分组梳理,并制作了多媒体示证PPT。

庭审中,辩护人为达到从轻处罚的目的,提出刘某某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的犯罪事实应认定为受贿罪,对其不适用数罪并罚。针对辩护人的观点,承办人充分利用多媒体示证,突出展现重点证据和涉及争辩焦点的关键性证据,采用以“证据+指控意见”的方式予以反驳,真正做到了有理更有据,最终促使刘某某在事实和证据面前,史无前例的当庭表示,同意公诉人观点,而否定辩护人的从轻辩护意见。最终,法院全部认定、采纳市院指控的事实和意见,对刘某某作出有罪判决。
本案的庭审效果,受到了省检察院、省监察委、辽源市中级法院等多方好评,达到了职务犯罪案件诉讼的最佳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其多媒体示证PPT,在庭审中对证据充分、客观、生动的展示效果,提高了庭审效率,强化了出庭效果,并有效防止了被告人翻供,促使其认罪认罚,被省检察院评选为职务犯罪案件优秀庭审示证PPT,并作为模版下发各市州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