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白城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2022年工作谋划会”的工作部署,镇赉县人民检察院迅速行动,镇赉控申在总结2021年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对2022年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和要求。

1、抓实抓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坚决做到所有群众信访7日内回复,三个月实体答复,完成规范录入。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用,监督其他部门二次程序回复及实体答复情况。
2、积极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一是按照《人民检察院审查办理阻碍行使诉讼权利和本院办案违法控告申诉案件的工作办法(试行)》,做好相关案件办理工作。二是发挥律师第三方的化解作用,将律师参与化解工作常态化。三是继续做好对律师开辟“绿色通道”工作,充分给予律师便利的同时,加强检律合作。
3、积极开展控告案件的审查办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的规定》和最高检控告厅通知要求,依照规定做好对违法行使职权的控告、申诉、举报的登记、受理、审查、记录、通报工作。
4、加强对立案监督受理审查工作。按照我院检察长对立案监督工作的专门部署,控申部门与刑检部门在做好共同接访的同时,加强彼此间的业务沟通、受理等相关工作,提高立案监督案件的办案质量。做到首次申诉的立案监督案件全部由院领导包案办理。
5、积极开展涉非公经济案件的相关工作。按照《白城检察机关开展涉非经济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性必要审查专项活动工作方案》,设立专门民营经济接待窗口、接待室,依照方案做好登记、受理、审查、移送工作。
6、依法规范开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受理工作。认真贯彻民事诉讼监督规则及两次会议纪要,准确把握审查受理的范围、条件、程序和办理期限,对符合条件的,应当依法受理。坚持“受理、办理、管理相分离”和“同级受理”的原则,依法独立开展审查受理工作。
7、持续做好治理化解重复信访工作。加大办理上级交办督办、化解信访积案力度。按照尹伊君检察长“注重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好矛盾化解调处工作”的批示要求,压实首办责任,提高首办质量,从源头上减少越级访、重复访、缠闹访,控告、申诉事项依法导入、依法终结,促进就地依法解决问题、化解积案。
镇赉县人民检察院控申检察工作2022年工作安排,是院党组快速、认真落实白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部署,转变工作理念,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进一步推动控申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具体体现,为镇赉检察持续做好服务大局工作重点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