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永吉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创新法律监督方式,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主动融入全县发展谋划,落实服务“六稳”“六保”各项法律政策,努力服务永吉经济高质量发展。把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作为重点,依法惩治洗钱、非法经营、金融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严重经济犯罪,办理经济类犯罪案件12件23人。我院坚持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参与主题服务日活动,为民营企业答疑解惑。严格落实民营经济司法保护政策,保障市场主体的正常运营。
二是主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加强“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优化检务大厅软环境,提高来访群众办事效率。贯彻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答复”制度,全年共受理信访案件95件,受理的案件均已及时办结。积极开展公开听证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拟不起诉、刑事申诉、公益诉讼等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人的意见,做到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与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相结合,目前我院共召开各类案件听证会10次。特别是两级院联动,成功化解一件20余年的信访积案,通过听证会释法说理,让当事人充分感受检察温度。
三是勇于承担危难险重任务。打好脱贫攻坚战,我院始终坚持以贫困户为主体,认真做好扶贫工作,我院包保的北大湖镇鸦鹊村贫困户59户124人全部脱贫。帮助贫困户实施“四小工程”,开展消费扶贫,让贫困群众感受党的温暖和力量。打好防疫阻击战和防汛保卫战,组织我院干警成立先锋队,走在防疫和防汛一线,克服重重困难,保护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一是加大扫黑除恶斗争力度,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体部署,继续推进“一案一整治”工作,做好长效常治专项行动。我院在专项斗争中制发的3份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堵塞漏洞,确保所涉及的行业领域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治。对张忠全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依法提起公诉,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二是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保障群众安居乐业。我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60件95人,批准逮捕51件84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90件389人,提起公诉253件309人。改变管辖8件8人,公安机关撤回9件23人。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不批准逮捕11件13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不起诉24件29人。做好监察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准确把握职务犯罪案件证据要求,职务犯罪案件审结率、准确率均为100%。强化释法说理,职务犯罪认罪认罚率、确定刑量刑建议率、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均为100%,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有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秩序。
三是关心未成年人成长,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政策。 我院12309检务大厅增设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区,畅通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渠道。通过“两微一端”、“互联网+”平台、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检察开放日等具体举措,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政策。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宽严相济的原则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减少不必要的羁押。
三、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持续做优刑事检察监督。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监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强化立案监督,重点监督有案不立、立案不当等问题,立案监督7件17人。强化侦查监督,针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检察建议1件。追诉遗漏罪名1件1人,追诉遗漏犯罪事实3件,追诉遗漏犯罪嫌疑人11人。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对法院一起刑事案件的无罪判决依法提出抗诉,二审已作出有罪判决。
二是持续做强民事检察监督。民事工作准确把握提请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的条件和标准,通过提出检察建议等方式,规范司法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共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件。坚持把对事的监督和对人的监督结合起来,深化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办理审判程序违法案件11件。强化民事执行监督,重点纠正超标查封、终结执行等问题,办理执行监督案件15件,推动执行规范化。
三是持续做实行政检察监督。深化审执违法和裁判结果监督,办理行政审执违法案件3件。深入推进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以法院对非诉执行审查不到位,因行政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导致严重损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案件为重点,共办理非诉执行监督案件7件。进一步完善违法行政行为监督工作机制,共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8件。
四是持续做细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围绕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突出问题,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件。向县林业局、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执法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均进行公开听证、检政会议送达、立案后磋商,有效保护了生态环境及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五是持续做好刑罚执行监督。规范监管场所执法活动监督工作,加强疫情期间对看守所的防控保障及监督,确保定点收押、隔离工作正常开展。强化疫情期间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纠正刑事执行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对辖区内的监管、执行场所进行集中检察和巡回检察,共发出检察建议3份,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办理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6件6人。
四、深入推进各项检察改革,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一是检察官业绩考评。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是检察官法的明确要求,是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检察官员额制管理、实行检察官退出的重要依据,更是引导和激励检察官依法履职、推动司法办案工作的“风向标”和“指挥棒”。我院自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以来,多次召开推进会,全院按照统一计分规则进行计分,严格考评员额检察官实际办案工作,促进“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深化案件质量评查工作。2020年我院开展3次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涵盖所有的业务部门和员额检察官,所有案件的评查均在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系统中进行,共计评查案件228件,发现不规范问题71处,对评查情况进行通报,针对评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规范了司法行为,提升了案件质效。
三是抓好办案质效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我院积极适应司法体制改革,科学规范检察委员会讨论案件范围,赋权与监督同步,充分发挥检察委员会核心业务决策功能。全面理解深化落实“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最大限度减少质量瑕疵,避免不应有的程序空转。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所有案件均严格依据法律程序进行认罪认罚从宽告知,对自愿具结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全部精准量刑,我院认罪认罚适用率已达到88.22%。
五、持之以恒加强素质建设,锻造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主线,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发挥院党组政治领导作用,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核心价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提升素质能力建设。改进学习理念,注重实践养成,培养终身学习型干警,推广岗位练兵和检务实战,积极派员参加上级院组织的各类培训,将学习培训纳入业绩考核,着力提升检察干警的专业技能和实战本领。用好“检答网”,努力提升检察队伍专业素质和检察工作水平。
三是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全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开展“三种作风”“三种精神”专题实践活动、“解决纪律规矩突出问题,纯洁政法队伍”专项整治等活动,规范纪律作风。
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树立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把检察职责落实到位,着力打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司法公正、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新时代基层检察院,为永吉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一要把加强党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推动工作。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民主集中制等制度,确保各项检察工作在党的绝对领导下开展。从加强政治建设,提高政治站位的高度,落实“三个规定”。注重发挥领导干部的“关键少数”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二要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到实处。结合履行自身职能,全面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司法理念,不断提升服务大局工作质效。进一步抓细抓实信访案件“件件有答复”工作,注重保护民生民利,重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刑事和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把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要求落到实处。加大公开听证的力度,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持之以恒加强“一号检察建议”落实,积极推进法治进校园,提升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
三要把强化检察监督落到实处。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履行好刑事诉讼主导责任,推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以全面实施民法典为契机,落实精准监督,切实补强民事、行政检察短板。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牢牢抓住公益这个核心,突出规范、持续、优化、均衡的要求,以法治方式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要把提升队伍素质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把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落实到队伍建设的方方面面。要抓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和检察人员业绩考评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大力弘扬以上率下、求真务实、追求极致“三种作风”和敢于担当、敬业奉献、清正廉洁“三种精神”,打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