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河流治理法治化、现代化水平,汪清县人民检察院全面落实“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行政检察职能,切实守护汪清绿水青山。
今年以来,汪清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检察长巡河活动,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金秀哲带队对县域内河道治理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保障开春河道行洪通畅,守住县域防洪安全底线,推动汪清水生态保护工作实效。
考察组一行对县域内多处重点河段进行了巡河检查,发现部分河段存在丢弃废弃建筑垃圾、打包的秸秆、畜禽养殖废弃物、非法拦截河道等现象,对周边的生态环境带来破坏和污染。针对上述问题县检察院经过调查、核实后,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5件,督促其依法履职,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问题河段进行有效治理,切实担负起监管职责,保护了河道生态环境。

整改前

整改后
下一步,汪清县人民检察院将积极发挥“能动检察”作用,运用好“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以“我管”促“都管”,切实担负起监督、检查、协调等职责,以检察监督和行政执法衔接配合为抓手,推进全县河流治理工作,做到巡河常态化、护河制度化、治河标准化,保证县域河道碧水长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