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十八届人大三次全体会议材料
汪清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 12月 26日
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检察长 金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汪清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践行“强化监督、维护公益、创新发展”的全省检察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围绕大局履职尽责,着力保障社会大局发展
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贯彻落实好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部署,积极主动投入到脱贫攻坚工作中。扎实走访215户353名贫困户,了解贫困户生产生活情况,宣传国家精准扶贫政策。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多次深入包保村举办法治讲座,受教育人数达200余人。将脱贫攻坚与美丽乡村建设有机结合,以实际行动维护村容村貌。坚持实现物质脱贫与精神脱贫相结合,联合省、州、县文联,省军区等社会各界艺术协会为包保村举办文艺志愿服务演出。今年以来,为贫困户送去价值6万余元的生活必需品,协调20万元投入到1200平方米的养老文化综合活动大院建设,现已竣工。
更加主动服务保障民生。充分履行职能,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加强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协作,开展了食品药品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共向相关部门提出行政执法检察建议7件,均得到有效整改,推动相关行业健康规范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新期待;成立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①,整合检察机关所有服务群众功能,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检察服务,拓展了司法为民渠道,提升了检察服务水平;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专项活动,为一起刑事案件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金3万元,充分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大对生态领域的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全年共审查逮捕破坏生态资源环境案件6件7人,审查起诉124件144人,有效起到了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积极发出检察建议促使相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针对破坏林地、污染河道等危害生态环境公共利益问题,向县林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利局等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9件,已整改22件,7件正在整改中。
根据省检察院品牌创建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地域特色,我院立足职能,确定了以“守护生态资源 筑牢虎豹家园”为主题的品牌创建思路。全年共办理10件涉及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区划内毁林种参破坏森林生态的案件,向林业主管部门提出10份检察建议,均被采纳,有效保护了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生态环境,以实际行动擦亮汪清检察品牌。
二、强化平安汪清建设,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从严从快打击非法毁林种参破坏生态资源、非法买卖枪支弹药及电信网络诈骗等各类刑事犯罪,全面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受理审查批准逮捕案件96件130人,批准逮捕81件10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53件473人,提起公诉303件409人,批捕准确率、有罪判决率均为100%。认真贯彻落实监察体制改革要求,依法依规办理监察委移送案件,确保移送工作规范、程序有序衔接。共受理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6件6人,其中逮捕2件2人,提起公诉5件5人。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立足检察职能,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与公安、法院、监察委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掌握涉黑涉恶案件动向。定期组织开展涉黑涉恶犯罪业务学习推进会,有效提高了干警涉黑涉恶犯罪具体法律适用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全力开展“百日会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深入监区、包保村等宣传国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工作等,充分发动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建立涉黑涉恶案件和移送线索工作台账,受理审查逮捕涉恶案件11件20人,其中批准逮捕13人,追捕2人。提前介入齐某某涉嫌“校园贷”、“套路贷”②暴力讨债涉恶案件1件7人。受理审查起诉5件25人,提起公诉2件5人。
注重化解矛盾纠纷。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完善刑事和解、轻刑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依法不捕15件20人,不起诉8件18人。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0件,全部得到及时妥善处理。积极开展律师参与化解信访案件工作,律师参与化解信访案件5起,法律援助3件,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
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强化领导带头,推进平安校园建设。院领导受聘为全县4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通过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全年受教育学生达1000余人次;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参加“关爱祖国未来 擦亮未检品牌”检察开放日座谈会,有效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感;加强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基础硬件建设,已建成符合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的集讯问室、询问室、听证宣告室、心理疏导室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区,进一步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三、切实强化法律监督,着力维护司法公正权威
强化刑事检察监督。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加强对刑事侦查活动监督,依法监督立案29件、撤案4件。追加逮捕7人、追诉遗漏罪行6件、遗漏同案犯16人。向侦查、审判机关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5件,已全部纠正。提起刑事抗诉2件2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并改变强制措施9人。加大监外执行监督力度,全县300余名矫正人员无一脱管、漏管。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统筹推进诉讼监督与公益诉讼,努力打造民事检察监督新模式。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7件,法院均已采纳。提起全县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③案件,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判决。提请民事抗诉1件;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助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行政检察建议40件,通过检察建议,共督促恢复造林面积300余亩,治理废弃木耳菌袋污染520立方米,恢复河道环境1000余米,收缴土地租金 26万余元。
四、狠抓检察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干部履职能力
坚定理想信念,切实转变作风。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第一要务,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继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院上下以支部为单位紧紧围绕“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开展学习教育,引导检察干警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围绕“五个过硬”④的政法队伍建设总要求,强思想,提能力,抓纪律,转作风,打造一流政法队伍,创造一流工作业绩。
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和上级院精神,深入开展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聚焦“疫苗案件”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以破除“五弊”、转变作风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对标整改。严格落实“四个一批”⑤等有关要求,强化典型示范,激发队伍正能量。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廉政教育,有效促进了干警工作作风转变。
加强教育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创新学习教育形式,开创“学习吧”应用软件,巩固干警法律知识。加强业务培训,举办和参加专业化职业化培训20余次,开展岗位练兵,干警素能持续提升。积极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检察机关组织的业务竞赛,以赛促训,共培养出优秀法制辅导员、业务标兵、办案能手等10余人。突出加强青年干警培养,促进青年干警上讲台、进社区,推动快速成长。
发展检察文化,促进检察工作。将检察文化建设融汇于各项检察业务中,以文体活动陶冶干警的情操,激发干警的内在动力和队伍的凝聚力。举办了庆祝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文艺汇演、演讲等系列活动,营造了浓郁的文化氛围,有效激励了全院干警新担当新作为,促进了各项检察业务健康有序发展。
五、自觉接受各界监督,着力提升检察公信力
始终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坚定不移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不断推动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创新发展。结合检察工作实际,邀请人民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各界代表50余人次走进检察机关,参加检察开放日、案件听证等活动,并高度重视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加强整改落实。走访全县9个乡镇95名县人大代表,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期待。结合品牌创建、未成年人检察等专项工作,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和邀请专题调研3次,获得代表充分肯定。持续为代表委员赠订《检察日报》、《人民监督》等专刊,为代表委员了解、监督检察工作提供便利。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及时发布更新检察工作的热点、重点信息,做好检察宣传工作。全年共发布工作动态300余条,公开程序性信息300余条,公开案件信息400余条,传递法治正能量,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检察职能得到进一步发挥,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先后荣获全省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全院共有集体、个人10余次受到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的工作中仍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司法改革过程中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新形势下个别干警司法执法理念亟需转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进一步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本次人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发展大局,牢牢把握宪法定位,强化法律监督职能,锐意改革,开拓进取,为建设幸福美丽新汪清做出更大贡献!
相关用语说明:
①“12309检察服务中心”:是依托检察服务大厅、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电话及网络平台向社会提供检察服务的“一站式”检察服务平台,主要受理控告、申诉、国家赔偿、国家司法救助、法律咨询、案件信息公开、案件受理等业务。
②“校园贷”、“套路贷”:指一些网络贷款平台面向在校学生开展的贷款业务。
③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指因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国家、集体财务毁损而遭受物质损失,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由人民检察院在对刑事被告人提起刑事公诉的过程中,代表国家、集体利益提起要求相关民事责任主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诉讼活动。
④“五个过硬”:指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
⑤“四个一批”:指坚决调整一批、严肃处理一批、认真选树一批、大胆使用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