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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榆检察为民办实事,在商业街发放便民卡500余份
        时间:2021-06-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高检院《关于深化“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第二届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通榆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周活动。


         


        6月7日,以“检察为民办实事  让公平正义看得见”为主题,第三检察部主任张海臣带领本部门干警到德卡商业街、兴东商业街、三百货步行街等处进行法治宣传。为人民群众发放便民服务卡500余份,通过便民服务卡片让群众对检察工作有更多了解,有序推动“为民办实事”走深、走实。


        便民卡主要内容

         






        服务内容一


        (一)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处理期限

        一般来访,当时处理,当时答复;重大疑难来访七日内答复;一般来信三日内处理完毕,重大疑难来信十五日内处理完毕并予以答复。答复方式:留有电话号码的,电话答复。无电话但通信地址明确的,复信答复。

        (二)举报线索处理、分流期限

        一般举报线索三日内处理、分流完毕;大要案举报线索七日内处理、分流完毕;情况紧急的举报材料及时处理、分流。

        (三)处理分流途径

        按照举报材料的性质和管辖分工分别处理、分流。

        1.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举报材料,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通知举报人。

        2.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举报材料,是本院管辖的,移送主管业务部门处理;不是本院管辖的,移送有管辖权的检察院处理。

        3.属于本院管辖,但内容不明确、无法调查核实的举报线索,由举报中心提出意见,经主管检察长批准后,存入缓查档案。

        (四)控告申诉案件处理、分流、办理期限

        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控告申诉案件,三日内将材料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属于本院管辖,不属于控告申诉部门办理的,三日内将材料移送主管业务部门处理,并答复控告申诉人;属于本部门办理的控告申诉案件,自受理之日起三月立案办理,案情复杂的,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五)办理刑事赔偿案件期限

        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属于本院办理的,赔偿请求人提出赔偿申请,应当受理,并在七日内予以立案,并通知请求人。人民检察院对依法应给予赔偿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两个月的期限应当由请求赔偿的材料补充齐备之日起计算。






        服务内容二


        (一)律师阅卷接待是指检察业务管理监督部案件管理部门为辩护律师提供阅卷预约,电子、卷宗查阅服务,保障辩护律师阅卷权利的依法行使。

        (二)辩护律师提出阅卷申请的预约后,要到案件管理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包括: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介绍函及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案件管理部门人员要及时与相关业务部门承办人联系,在三个工作日内安排阅卷。案件管理部门应当进行资格审查。

        (三)辩护律师阅卷时,可采取电子卷宗、纸质材料的阅卷方式进行。

        (四)律师查阅复制电子卷宗须知。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所代理案卷材料;案件管理部门对办理业务的律师,应查验其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律师提出阅卷申请的,案件管理部门进行审查后,根据法律规定和案卷实际情况,对已进行全卷扫描的案卷材料,可以提供电子卷宗光盘用于律师阅卷;案件管理部门应当采取光盘密码加密水印等方式确保电子卷宗的保密性;电子卷宗内容可能涉及国家机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隐私,不得妨碍证人作证:律师应妥善保管电子卷宗光盘,做到不遗失、不复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提供给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友,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电子卷宗信息对外传播;如因律师保管不当,导致电子卷宗信息资料外泄,造成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当事人隐私泄露,危害证人安全等后果的,或者引发舆论炒作、上访等社会稳定风险的,根据其不良影响的后果和危害程度,会被追究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活动现场,干警们耐心细致地为群众讲解便民服务内容,针对现场群众提出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老人赡养等问题,干警们耐心倾听并予以解答,为群众提供诉讼指导。




        检察为民


         

        通榆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切实帮助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提高群众知法、懂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引导广大群众,遇事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表达利益诉求,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法治通榆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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