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7月15日,乾安县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人姜某某、王某某涉嫌盗窃案进行了不公开听证。听证会由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孙立波主持召开,邀请了公安机关办案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值班律师等人员参加。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董海刚首先向大家介绍了案件的基本事实以及需要听证的问题,关于案件是否起诉积极听取了公安机关办案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值班律师的意见。
与会人员听取案件情况后,不断询问具体情况,积极建言献策,经详细讨论,一致认为涉罪未成年人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自愿认罪认罚。本着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政策,建议对犯罪嫌疑人姜某某、王某某作附条件不起诉。最后本院对犯罪嫌疑人姜某某、王某某作附条件不起诉。
此次对未成年人犯罪首次采取不公开听证的形式,引起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广泛关注,对两位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是对“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的有效落实,为其重返社会创造机会。
“今天来参加这场不公开听证感触很多,用听证的方式既确保了工作质量,也让我们感受到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良苦用心,既使未成年人深刻认识到违法犯罪带来的后果,又彰显了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司法关怀,希望给这两位未成年人一个机会,人生不能重来,但他们的未来仍然可期!”听证结束后,一位听证员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