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日上午,乾安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全国文明单位”揭牌仪式。中共乾安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黄举明同志、中共乾安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刘利辉同志,以及我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全体检察干警参加仪式。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于海波主持仪式。
黄举明部长为我院颁发“全国文明单位”证书并与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彦军共同为我院“全国文明单位”揭牌。
“让我们以此次揭牌仪式为契机,继续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扎实的作风,全力巩固提升精神文明创建成果,使文明理念植根于全院干警的思想灵魂深处,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强大内生动能。”宋彦军检察长表示,成绩是动力,更是压力;荣誉是鼓励,也是考验。取得“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是对我们过去工作的肯定,展望未来,我们的精神文明工作及各项检察工作又站到了一个新的起点上,乾安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断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实现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科学化、丰富化、常态化,并以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整体检察工作协调发展,使文明创建活动成为推动乾安检察院不断开拓进取的强力引擎。希望全体干警从这里重新起步,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