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温入党誓词忆初心
共同宪法宣誓铭誓言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
面对党旗进行入党宣誓,是每一位党员都曾经历过的庄严神圣的仪式,而今天,乾安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正进行着一场特殊的入党宣誓仪式——宣誓的不是刚入党的新党员,而是已入党短到几个月长到几十年的“老”党员们。

原来,为坚定入党初心,激发党性意识,党支部特举办了此次重温入党誓词活动,宣誓仪式在会议室举行,鲜红的党旗擎起一颗颗赤诚的心,醒目的誓词凝聚起不忘初心的信念与力量。活动伊始,检察长宋彦军同志带领支部全体党员举起右拳,在党旗下接受心灵的净化和洗礼,重温入党时的决心和理想。全体成员用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表达出作为共产党员的自豪感与使命感,抒发对党忠诚的意志和信念。

随后,又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会议室前方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放置在宣誓台正中。领誓人宋彦军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宣读誓词,其他检察干警站立跟诵誓词,颂词完毕,每一位干警大声喊出了“宣誓人:***”,那一个个颤抖的声音,一个个举起的右手,一颗颗激情澎湃的心,代表着每一个宣誓人的坚定,代表着党和国家的信任、人民的期盼、组织的重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