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设置8个内设机构,内设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部。按党章规定设置机关党委。直属机构为司法警察大队。
院领导分工:党组书记、检察长杜康君负责全面工作;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徐振华协助党组书记负责办公室、综合业务部工作;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田硕协助党组书记负责第一检察部工作;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源协助党组书记负责政治部、党总支工作;副检察长郑海涛协助党组书记负责第四检察部工作;检委会专职委员许世光协助党组书记负责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工作;检委会专职委员许多协助党组书记负责第五检察部、司法警察大队工作。
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8名,其中正职9名(含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我院实有正职7人,副职9人。办公室正职靳大伟,副职宋微、谢晶瑶;第一检察部正职董春伟、副郭世杰、王欣慧;第二检察部正职臧海运、副职徐铭霞;第三检察部正职范崇书;第四检察部正职刘玉林、副职李圣松、周益冰;第五检察部正职王梦诗;综合业务部正职刘丽;司法警察大队正职刘丽婷;党总支负责人吴欣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