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龙井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寿根带领公益诉讼干警前往包保村老头沟镇泗水村开展“检察长巡田”工作。巡田过程中,张寿根副检察长在包保村老头沟镇泗水村的田间地头进行了查看,向当地村民了解春耕开展情况,并向村民们宣传秸秆禁烧的相关规定和秸秆综合利用给农业生产带来的好处。
下一步,龙井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通过“检察长巡田”制度,加强府院联动,进一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服务农业春耕生产,保护龙井碧水蓝天。通过检察履职,为促进乡村振兴与环境保护相协调,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