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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第三季度检察业务核心数据
        时间:2020-10-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79月,龙井市人民检察院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全省检察长会议各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和“稳进、落实、提升”的工作主题,稳步推进各项检察业务,现将全院检察业务核心数据发布如下:

        一、刑事案件办理情况

        (一)侦查监督案件办理情况

        1、案件受理及办理数据。本季度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审查逮捕案件1119人,同比件数下降47.6%,人数下降52%;批准逮捕712人,同比件数下降58.8%,人数下降57%;不批准逮捕36人,不捕率为33.33%,同比件数下降40%,人数下降53.8%(见图1)。其中,无社会危险性不批准逮捕3人,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3人。办理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1件,系一次延押。

        2、侦查监督。对公安机关管辖案件立案监督2件,其中监督立案1件,监督撤案1件,与去年同期相比持平。

        3、办案质效。无捕后撤案、捕后撤回起诉、捕后不起诉、捕后判无罪情况发生。捕后判缓刑率为30.0%

        (二)审查起诉案件办理情况

        1、案件受理及办理数据。本季度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949人,同比件数下降52.4%,人数下降31.9%;提起公诉2428人,同比件数下降50%,人数下降46%;不起诉47人,不诉率为20.0%,同比件数上升300%,人数上升250%(见图2)。其中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6人,证据不足不起诉1人。

        本季度,延边州引导侦查取证率为7.72%,龙井市人民检察院引导侦查取证率为24.14%,共适时介入侦查(调查)案件7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件,其中侦查阶段1件,审判阶段2件。

        2、受理案件类别。本季度受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9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31%;侵犯财产类犯罪6件,占21%;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类犯罪5件,占17%;扰乱市场秩序类犯罪1件,占4%;扰乱公共秩序类犯罪6件,占21%,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1件,占3%;妨害国边境管理类犯罪1件,占3%(见图3)。

        3、“案-件比”数据情况。本季度中,延边州刑事检察案-件比为1:1.13,龙井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案-件比为1:1.04,在全州基层院中排名第2位(见图4)。

         

                                  (图4 20207-9月刑事检察案-件比

        该数值较今年上半年1:2.04的比值降低了44.6%。对案-件比影响比较大的诉讼程序主要是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和退回补充侦查的件次数,本季度办理审查起诉案件过程中,延长审查起诉期限0件次,同比下降100%;退回补充侦查1件次,系一次退回补充侦查,同比下降96%

        本季度,检察机关自行补充侦查案件5件,补充率为17.24%

        4、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情况。本季度延边州认罪认罚适用率为89.18%,龙井市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1.43%,在全州基层院中排名第4位(见图5)。适用认罪认罚审结案件2532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89%,其中决定起诉适用认罪认罚26人,不起诉适用认罪认罚6人;辩护人及值班律师见证32人,见证率100%。提出确定型量刑建议29人,提出率为100.0%,采纳确定型量刑建议28人,采纳率为96.3%。已判决案件中量刑采纳率100%,促进公正与效率相统一。

        (图5 20207-9月认罪认罚适用率

        5、办案质效。所有案件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无法院判无罪、无撤回起诉案件;一审生效判决2030人,其中提出量刑建议32人,法院采纳量刑建议31人,采纳率96.8%。上诉5人,提出抗诉1件,提出抗诉率为4.17%

        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

        本季度受理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1件,同比上升100%;受理对行政执行活动的监督案件1件,同比上升100%;受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52件,同比上升40%;立案53件,同比下降5.3%;对到期未整改的案件提起诉讼8件,提起诉讼案件率为800.0%,在全州基层院中排名第1位。(见图6、图7

        (图7 20207-9对到期未整改的案件提起诉讼案件率

         

        三、刑事执检案件办理情况

        本季度共受理刑事执行违法(违规)案件9件,提出书面违法纠正9件,已纠正1件;新增、社区矫正人员11人,调查评估11人,书面提出纠正1人;检察核查罚金刑5297.4万元,法院执行3328.5万元,执行率为63%;发出检察建议3件。

        四、控告申诉案件办理情况

        本季度共办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事项2件,办理申诉类信访事项1件。

        五、未成年犯罪案件办案情况

        本季度共办理一般预防案件1件,个案分析1件次,发出检察建议1件,已采纳。

        六、重点检察工作开展情况

        (一)涉众型经济犯罪办理情况

        本季度,受理涉众型经济犯罪审查逮捕案件1件,同比上升100.0%;受理保护市场经济秩序审查起诉案件1件,同比下降83.33%;受理保护市场经济秩序审查逮捕案件1件,同比持平。

        (二)领导干部直接办理案件情况

        本季度,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59件,同比下降14.49%,占全院办理案件总数的24.8%,其中,入额院领导办理刑事检察案件33件,同比下降44.07%;入额院领导办理民事行政案件9件,同比上升900.0%;入额院领导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7件,同比上升70.0%参加检委会讨论决定案件30件,同比上升130%;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件,同比持平,系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

         

         

        龙井市人民检察院

        202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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