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应听证尽听证”工作要求,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最高检印发《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的要求,梨树院于近期设立“检察听证员库”,首批入库15位听证员。
2022年6月23日,梨树县人民检察院第一届听证员聘任仪式暨履职培训会举行,全部听证员受邀参加活动。
会上,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翟凤辉宣读了梨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员聘任决定并颁发聘书。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高喜平为首批听证员解读了《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
翟凤辉检察长就后续如何更好的开展检察听证工作提出了四点建议:
一要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的态度,做好检察听证的“守门员”。听证员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特长和能力水平,依法依程序参与听证工作,真正以人民群众可感、可触、可信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让人民群众真正、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进而对司法检察工作、党和政府更加信任,厚植党执政政治基础。
二要始终秉持依法履职意识,做好检察听证的“监督员”。积极发挥监督作用,在听证会上准确把握案件当事人的情况,充分发表意见,并即时对案件办理的准确性、规范性、廉洁性开展监督,做到敢于提意见,善于提意见,促进检察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人民群众在司法办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检察温度。
三要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当好人民群众的“服务员”。充分了解当事人的诉求,围绕争议焦点发表评析意见,切实在听证过程中充分体现群众所思、所想、所盼,努力做到现场答疑解惑、释法说理、化解矛盾,消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公众对司法办案的疑虑,促进案件公正合理的处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四要始终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检察听证的“宣传员”。借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工作人员等社会各界重要力量的影响力和感召力,把相对封闭的办案活动放在人民监督的“聚光灯”下,让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深入直接地了解感知检察听证工作,促使检察人员更加谨慎、规范用权,促进检察机关与各界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共同积极传递检察好声音、讲述检察好故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与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