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临江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过去的一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们按照高检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要求,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履职尽责上,把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和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斗争迸发出来的激情转化为守初心、担使命的扎实行动,各项工作在“落实”中“稳进”“提升”。
一、坚持“稳进”,把服务大局作为检察履职最重要使命
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主动服务“六稳”“六保”,把公平正义核心价值追求贯穿服务临江市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全过程,以“求极致”追求高质量,以“客观公正”展现新作为。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勇于当先锋做表率,先后派出检察人员470余人次配合完成核查、值守等任务。坚持依法战疫,提前介入的1起涉疫刑事案件已依法移送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分局月亮岛派出所合并侦查。提起的白山市首例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获得支持,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积极赔偿损失,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跟踪监督督促落实“吉祥码”推广应用,督促规范废弃口罩等有害垃圾的收集、处置。针对排查中发现的辖区内居民在楼道内堆放杂物影响日常生产、生活,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等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专题报告,提出可操作性建议,得到充分肯定,有力助推全市“创卫”工作。同时,充分发挥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作用,传递检察机关依法防控疫情的态度和举措,被表彰为“全省基层检察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以更大力度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落实高检院“三号检察建议”,突出惩治金融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加大追赃挽损力度,依法对胡某等17人组织传销活动罪提起公诉,扣押赃款4600万元。全力服务精准脱贫攻坚战,直接投入资金3万元、消费扶贫1万余元助力苇沙河镇错草村集体经济,组织干警30余人次参与农村环境整治,为美丽乡村添彩。因地制宜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件,提起公益诉讼3件,促进解决了生态环境、食药安全等领域的一批热点问题,实现多赢共赢。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战。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会同上级检察机关和两级审判机关,克服案发时间久远且跨度大、证据庞杂、取证难度大、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重重困难,合力攻坚起诉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3·29”黑社会性质组织专案,该案主犯邱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其他被告人均被作出有罪判决,“打财断血”1.2亿余元。提起公诉的刘某等1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季某等1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现均已作出终审有罪判决。
——聚焦“三个效果”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进一步规范检监衔接,与市监委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监察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衔接配合的实施意见》,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10件10人,提起公诉6件6人,监委撤回1件1人,正在办理3件3人。就某国营林场财务管理问题制发的检察建议,被高检院评为“2020年度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精品案例”。
——努力为企业发展营造最佳营商环境。持续落实服务民营经济11项检察政策,切实做到慎捕、慎诉,对吉林省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祝某行贿案,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出不起诉决定,最大限度地减少司法办案对企业经营的冲击。坚持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先后开展了以“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不断增进法治建设共识。
二、深化“落实”,更加自觉履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
坚定不移秉持“客观公正”法定立场,贯彻“以办案为中心”“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确保宪法法律赋予职责落到实处。
——全力投入平安临江建设。落实“捕诉一体”,降低撤回起诉率、退补率,提升提前介入率,提高办案质效。受理审查逮捕案件62件112人,批捕40件80人;不捕18件32人,最大限度降低审前羁押率。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26件204人,提起公诉73件143人,改变管辖5件6人,同意移送机关撤回2件2人;不起诉24件26人,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罪认罚适用率提升至81.62%。全力维护群众头顶上的安全,提起公诉的首例高空抛物案入刑宣判。扎实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工作,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5件,均被采纳执行,有效保障刑事被执行人免受不适当的羁押措施。
——秉持“客观公正”强化诉讼监督。加强对立案和侦查活动同步监督,追加起诉2人,纠正遗漏罪行1人。跟踪监督考察社区矫正人员86人次,建议收监1人,审查财产刑执行案件55件。贯彻民法典精神,注重精准监督,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8件。与市监委及政法机关联合制定了《关于办理虚假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高质量办结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系列虚假诉讼案件,法院采纳了本院发出的再审检察建议和执行监督检察建议,改判纠正后挽回经济损失210余万元。采取“穿透式”监督成功化解姜某伤残抚恤行政争议,被省检察院确定为指导性案例。
——积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办实群众件件回复,53件群众来信来访全部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用真情落实“为民司法”,为一起案后陷入生活困境的强奸案被害人申请并发放司法救助金1万元。建设规范化听证室,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区代表等对7起案件公开听证,摆事实、举证据、释法理,有力促进了矛盾化解、社会和谐。被省检察院推荐至高检院参评第十届“全国文明接待室”。继续深化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深化“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工作,开展“扫黄打非·护苗2020”等专项行动,针对校园周边文化环境、食堂食品和校园安全清查整治;开展线上“同舟共济、检护未来”检察开放日活动,实现检察“云开放”;依托“观护留守儿童工作室”,帮助困难留守儿童20名,为孩子们送上特殊的“儿童节礼物”;依法稳妥办理未成年人涉罪刑事案件,帮助附条件被不起诉未成年人和同案被害人顺利回归学校和生活。
三、持续“提升”,对标新时代更高要求加强检察自身建设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弘扬以上率下、求真务实、追求极致“三种作风”和敢于担当、敬业奉献、清正廉洁“三种精神”,打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先后向市委、市委政法委和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报告重要部署、重点工作和重大案件25次,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3次,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建立“第一议题制度”“政治轮训制度”,结合开展“解放思想再深入、全面振兴新突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大学习、大调研、大讨论、大落实”、“解决纪律规矩突出问题,纯洁政法队伍”专项整治等教育实践活动,在学习中凝聚奋斗之力,在思考中建立“三个自觉”,在交流中提升落实能力,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政治生态得到修复。
——以“案-件比”为核心,进一步夯实司法责任。“案-件比”是高检院制定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意在督导检察官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司法能力,努力把工作做到极致,避免不应有的程序空转。坚持以上率下,担任领导职务的检察官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80件、列席审委会3次。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17条,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真诚尊重、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接待律师阅卷、来访66次。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在互联网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198条,法律文书80份,重要案件信息95条;实行季度发布《检察机关业务数据白皮书》,深化司法公开广度。全体检察官正视检察官业绩考评和案件质量评查暴露出来的“本领恐慌”,结合开展“全覆盖培训、全岗位练兵”活动,促生更有担当的新作为,努力把每一个办案环节做到极致,“案-件比”下降为1:1.54,2名检察官被省检察院授予个人二等功,2名检察官被表彰为“全省检察业务尖子”和“全省检察办案能手”。
各位代表,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明显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理念还须更新、落实,融入市域治理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还有不小差距。二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到位,检察业务薄弱环节尚未有效补强。三检察官专业素养不适应新时代更高要求,办理民商事、金融、网络等案件能力尤显不足。这些都需要我们正确面对,勇于解决。
四、2021年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检察机关必须担当作为。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高度的“三个自觉”,把党中央、上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一)把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要聚焦十九届五中全会相关目标,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加强检察服务工作。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案件中。加强涉农检察工作,主动对接乡村振兴战略,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突出打击涉农犯罪,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围绕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临江建设,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活动,把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政治责任落实到具体案件中。
(二)在法治建设中更好履行检察职责。深化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继续降低“案-件比”。深化《民法典》在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中的贯彻执行,突出办好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领域损害公益案件,助推长效常治。深化监检衔接,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一号检察建议”再落实,积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办实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力促案结事了人和,争创第十届“全国文明接待室”。
(三)着力加强检察自身建设。提升司法体制改革质效,完善检察官业绩考评体系,以核心数据为抓手夯实检察业务,升级智慧检务建设。深入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做实院党组与派驻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全面从严治检会商机制,加强对相关廉政风险点的排查与防控;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把监督抓在日常、严在经常,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奋斗“十四五”,奋进新征程。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砥砺初心、忠诚履职,为临江市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