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临江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2017年检察工作回顾
一年来,市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围绕“务实、规范、创新、科学”发展总基调,以深化改革为主线,以“创新跃升”为主题,全面落实市委、市人大的决定、决议,服从和服务于全市发展大局,为全市绿色发展、转型振兴提供了强有力的检察保障。
(一)在服务大局中勇于担当,积极助推绿色转型发展
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市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按照“司法要严、政策要活、效果要好”的要求,以改革理念营造良好环境,实现服务大局新跃升。
——保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规模。在司法体制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双重叠加的特殊形势下,遵循“力度不减、节奏不变、规模不降”的要求,立案查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2件22人,实职科局级5人。坚持关口前移、源头预防,开展警示教育11次,受教育人数达700余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42次;开展预防调查4件,犯罪分析6件,发出检察建议12份。
——倾力服务绿色转型发展。积极参加全省检察机关“双千服务活动”,主动对14户民营企业和3个大项目开展“零距离”结对服务,帮助解决企业需求9项;坚持用改革发展眼光慎重对待涉企案件,妥善解决法律问题12个。全力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帮助苇沙河镇错草村发展种植养殖产业项目2个,先后投入资金13万元支援村部建设、修缮村民房屋,助推6户7人脱贫。积极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要求,开展“护绿、清水”环保专项监督活动,针对违法捕鱼、违法倾倒垃圾、破坏植被等行为,向相关部门发出行政执法检察建议7件,采纳落实率100%;坚决遏制毁林种参行为,起诉涉林刑事案件5件5人。
——主动融入社会治理新格局。全力做好矛盾纠纷的预防化解工作,接到来信来访43件次,接受群众咨询80余人次;制定了《十九大期间信访维稳工作方案》和《应急工作方案》,对排查出的5件涉检信访案件包保责任到人,实地稳控到位,有效保障了十九大期间的和谐稳定。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效果显着,被高检院表彰为“全国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示范单位”。着力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全市26所学校广泛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学校和家长共同筑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防线;通过开展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的合力,被共青团吉林省委等单位联合表彰为“2016—2017年度吉林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二)在依法办案中彰显公正,着力强化法律监督职能
坚持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全力促进平安临江、法治临江建设。
——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责任,突出开展严厉打击电信诈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和破坏环境资源等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批准逮捕111人,提起公诉134人;提前介入上级院交办的“9·22”特大跨国电信网络诈骗和“1·28”特大“地下钱庄”专案,依法批准逮捕28人。同时,注重“宽”的适度,对初犯、偶犯等轻微犯罪,不批准逮捕18人、不起诉22人,努力增加和谐因素,减少社会对抗。
——强化刑事诉讼活动监督。牢固树立“在保障人权中打击犯罪”理念,监督公安机关应立未立案件5件、撤案6件,纠正漏捕漏诉11人,抗诉1件1人。通过监督立案王某等5人生产、销售假药案,切实维护群众用药安全,其中3名被告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加强对公安边防派出所法律监督工作,与市公安局建立了刑事案件信息共享平台,实时跟踪监督刑事、治安案件的侦破情况,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6件次。紧盯刑事诉讼最后环节,全面加强刑罚执行活动监督,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5件15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9件9人;发挥驻社区矫正中心检察官办公室的作用,跟踪监督社区矫正人员87人,严防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
——突出加强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委《关于支持全面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推动法治吉林建设的意见》,围绕公益这个核心发挥公益代表作用,以办案促进依法行政。针对毁林种参、非法捕鱼、违规处置垃圾等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件;积极将“恢复性”司法理念运用于检察实践中,督促林业部门恢复植被3000余公顷。依托“长白山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监督行动”,带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全面开展,办理各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30件,发出行政执法检察建议21件,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
(三)在改革创新中激发活力,大力推进检察体制改革
坚持以改革精神全面巩固和深化检察改革成果,促进检察改革新机制良性运行。
——积极推进配套保障改革。按照省检察院统一部署,全面完成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及书记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晋升二级以上检察官15人,转任检察官助理6人、书记员9人,全面落实了工资改革政策。同时,积极培养检察官后备力量,对13名35岁以下检察辅助人员形成梯次培养结构,较好地解决了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问题。
——进一步压实司法责任。充分发挥检察长办案引领作用,院领导带头办案76件,入额检察官办案责任意识和独立决定能力明显增强。积极推行“独任检察官办案制”,审查批捕案件平均审限为3.6天/件,审查起诉案件平均审限为21.5天/件,办案周期分别缩短了9%和23%,办案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
——坚决配合监察体制改革。把思想政治工作贯彻于监察体制改革全过程,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领导下,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认真做好案件线索全面清理、平稳移交准备工作,不折不扣做好职务犯罪检察部门职能划转和机构人员转隶等工作,确保思想不乱、人心不散、工作不断。
(四)在从严治检中增强素能,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以改革意志从严治检,深入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夯实检察发展根基。
——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先后开展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讲活动和“中央巡视组巡视‘回头看’问题整改落实”、“争做黄大年式共产党员”主题教育活动,组织50余名干警到延安开展专题党性教育培训。制定《关于实施“培养专家型有信仰检察官”规划的工作方案》,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引导队伍建设健康持续发展。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问题导向,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层层压实“两个责任”。开展了违法违纪案件警示教育,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引导全院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严格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对重点岗位8名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对1名中层干部和2名干警进行了约谈,确保无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持续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强化纪律作风”集中整治活动,综合运用案件质量评查、流程监控、检察官司法档案等措施全面强化监督,开展流程监控350次,案件质量评查2次,评查各类案件56件,发现一般性问题5处,均已整改到位。今年12月,我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关于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公信力工作情况》,得到了充分肯定。
一年来,我们坚持“监督就是支持”理念,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制约。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先后向市委专题汇报4次,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3次,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通过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主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求意见建议,加强联系交流,不断增进法治建设共识。深入推进检务公开,法律文书公开率达100%。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对4件案件启动监督程序。同时,积极开展“深化改革成效感知活动”,运用群众听得懂、有温度、接地气的方式,让社会各界充分感知司法改革红利。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院被高检院表彰为首届“守望正义——群众最满意的基层检察院”提名单位,连续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被省检察院表彰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临江市人民检察院向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和全市人民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市委的新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在理念上,部分检察人员认识相对滞后,办案质量和效率还有差距;在监督上,三大诉讼监督发展不均衡,部分新增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在队伍上,检察队伍整体素能还不能完全适应法律监督工作的需要;在发展上,司法不规范问题还一定程度存在,服务群众工作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正确面对,勇于解决。
二、2018年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我们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2018年临江检察工作总的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部署,坚持“务实、规范、创新、科学”发展总基调,突出监督主业,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强化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为维护公平正义、建设法治临江、推进绿色发展转型振兴作出新的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做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进一步创新服务发展的方式方法,主动呼应市委中心工作,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为临江绿色发展、转型振兴提供针对性更强、措施更优、效果更好的检察保障。
(二)强化监督新格局,推动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全面协调发展。积极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加强法检配合,形成维护胜境临江良好生态的法治合力。深入开展环境资源保护等专项监督,用好约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制度,提高检察建议的时效性、针对性。继续深化“两个专项监督”,加强对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的同步监督,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年度报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第三方”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公开审查工作,切实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成势之前。
(三)锲而不舍深化检察改革,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协同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与市纪委联系沟通,探索建立协调衔接机制,实现监察委调查与检察机关刑事诉讼无缝衔接,形成工作合力。落实关于加强诉侦、诉审、诉辩衔接机制建设的三个指导意见,构建新型检审、检警、检律关系,形成“聚合效应”。依托“改革成效感知”工程,开展窗口部门司法作风提升活动,定期邀请社会各界到检察机关参观考察改革成果,努力在全市营造关心、支持检察改革的良好氛围。
(四)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检,进一步厚植检察事业发展根基。全面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深化“两个责任”落实,发挥党建、政工、纪检监察工作“三位一体”合力;坚持用理论强队伍、用信念带队伍、用规矩管队伍、用本领提素能,打牢思想政治根基,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完善全覆盖的“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推动网下服务拓展到网上提供,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掌心里就能知晓事、办成事、办好事。
各位代表,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时代呼唤新作为。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真抓实干,再接再厉,为临江绿色发展、转型振兴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