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安市人民检察院始建于1951年11月,1963年“文革”期间检察权由“接管委员会接管”,1978年11月重建集安市人民检察院。
目前,集安市人民检察院编制人数为47人,其中行政编43人,工勤编4人。
集安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办公室、第一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党支部按党章规定设置。另设司法警察大队,为集安市人民检察院直属机构。
办公室:主要负责检察政务、联络人大代表、技术信息、计划财务装备等工作。
第一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主要负责刑事检察、未成年人检察。
第二检察部:主要负责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
第三检察部:主要负责控告申诉检察、刑事执行检察、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案件管理、人民监督员、法律政策研究、检察委员会、司法改革、检务督察、检察官惩戒、内部审计等工作。
政治部:主要负责思想政治和组织人事工作。
党支部:主要负责机关党群工作。
司法警察大队:主要负责司法警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