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近日,桦甸市人民检察院对一起盗窃案件召开拟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代表、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辩护人等参加。

案情回顾:
2021年7月份,涉案未成年人小甲(化名)三次共盗取两部手机以及一辆电瓶车,涉案价值八千余元。小甲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其盗窃的犯罪事实。
考虑到小甲犯罪时系未成年人,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自愿认罪认罚,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罪表现,桦甸市人民检察院遂启动拟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程序。


听证会上,检察官向与会人员详细介绍了认定的案件事实、证据、罪名、社会调查及拟作附条件不起诉理由、考察方案等情况。参会人员就案件相关情况进行提问讨论,围绕盗窃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帮教考察等相关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并提出意见建议。经评议,与会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小甲拟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检察官就办案中发现的监护人失职情况,对缺位家长及时发出督促监护令,细化监督职责,督促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责任,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