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人民检察院为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参与食药品犯罪的社会治理,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检察温度和人性化司法。2022年2月22日,桦甸市人民检察院的干警带着自制的《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病死牛)宣传手册》对不起诉人登门回访。

“感谢检察院对我们做出不起诉的决定,这回我们懂法了,一定吸取教训,不会再做违法的事了”被不起诉人李明(化名)对着登门回访的干警说。
李明、李小明(化名)俩人系父子,本就贫困的家庭,发现家里的老母牛病死后,法律意识淡薄的二人,将病死牛拉到市场卖给了他人。在充分考虑案件情况后,办案人将该案上报桦甸市检察院检委会。日前,桦甸市人民检察院已对桦郊乡民有村村民李明、李小明二人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


桦甸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们精心选取了六个典型案例,制作了《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病死牛)宣传手册》。在干警入户后,逐个向被不起诉人李明、李小明结合本案的相关情况进行深入讲解,并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强调,让群众在感受到法律的权威和公正的同时,增强法治意识。被不起诉人李明、李小明表示:我一定跟我们村里的人都宣传宣传。
此次在桦郊乡民有村的回访活动,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解读,典型案例的讲解,将回访与普法工作相结合,有力形成法治宣传合力,进一步扩宽了群众了解法律的渠道,对提升法律意识有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