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图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1-12月主要业务办案数据情况
1-12月,安图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立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提出的更高要求,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向前。
一、刑事检察工作。受理提请审查逮捕案件42件57人,受理移送起诉案件222件307人;其中依法批准逮捕27件34人,不批准逮捕16件24人,提起公诉152件188人,不起诉55件98人。监督侦查机关刑事立案3件,监督撤案6件,纠正漏捕1人,纠正遗漏罪行7人,追诉遗漏同案犯2人。提出抗诉2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6件,变更强制措施4人。
二、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检察核查罚金刑55人,检察核查罚金刑金额127.82万元。新增社区矫正人员38人,减少社区矫正人员100人。
三、民事检察工作。受理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5件,提请抗诉2件。受理对民事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的监督案件1件,提出检察建议1件,并已采纳。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件,支持起诉1件。
四、行政检察工作。受理对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的监督那件51件,提出检察建议51件。受理对行政执行活动的监督案件7件,提出检察建议7件。
五、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5件,民事公益诉讼2件,合计67件。
六、三大攻坚战。助力脱贫攻坚,为受害家庭申请司法救助金6万元。开展环境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提出污染防治领域诉前检察建议11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3件。
七、深入贯彻司法为民服务理念。妥善化解舒服涉诉矛盾纠纷,严格实行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实体性回复”,切实解决合理合法诉求,接待群众53人次,回复率100%,涉检信访化解率100%。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感化、挽救,依法不批捕1人、不起诉1人。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依法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人,起诉2人。设立专门的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场所,为1名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5万元。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举办法治讲座22场共计6611人,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八、社会化解矛盾工作。“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适用缓刑的依法提出适用缓刑量刑建议”的理念,全年不批捕率达到41.38%、不起诉率达到35.4%,同比分别提高15.19和20.18个百分点。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到93.24%,量刑建议采纳率98.4%,有力促进了矛盾化解、社会和谐。
九、领导办理案件工作。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286件,其中,检察长办理19件,副检察长办理100件,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办理167件。
十、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对检察业务数据实行季度发布。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45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件,公开法律文书255件。坚持“应听证尽听证”,组织开展公开听证58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