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所检察办案细则
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检察的任务: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正确实施,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维护看守所监管秩序稳定,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检察的职责:
1.对看守所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2.对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限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发现在押犯罪嫌疑人不需要或不适宜继续羁押的,及时向办案机关提出释放或者改变强制措施建议;
4.对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6.对公安机关侦查的留所服刑罪犯又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7.受理在押人员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控告、举报和申诉;
8.对死刑执行是否合法实行临场监督;
9.其他依法应当行使的监督职责。
人民检察院监狱检察的任务: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正确实施,维护罪犯合法权益,维护监狱监管秩序稳定,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人民检察院监狱检察的职责:
1.对监狱执行刑罚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假释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监狱管理机关批准暂予监外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5.对监狱侦查的留所服刑罪犯又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对监狱立案、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受理罪犯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控告、举报和申诉;
7.其他依法应当行使的监督职责。
人民检察院社区矫正检察的任务是:对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对被管制、被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决定的执行活动是否合法依法实行监督,也包括对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判决、裁定是否合法;人民法院、监狱、看守所的法律文书送达和社区服刑人员交付执行是否合法,依法进行的监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对人民法院、监狱、看守所交付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包括交付执行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交付执行的相关法律手续是否完备、交付执行是否及时;
2.对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监督管理社区服刑人员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包括监督管理社区服刑人员的活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社区服刑人员是否发生脱管、漏管现象、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障。
3.对人民法院、监狱、看守所变更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包括人民法院撤销缓刑、假释裁定、监狱、看守所收监执行活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提请、裁定减刑罪犯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条件;提请、裁定减刑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和有关规定、对依法应当减刑的罪犯是否提请、裁定减刑;
4.对司法行政机关终止执行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包括确认终止执行的罪犯是否符合法定条件,终止程序是否具备相关手续;
5.对社区矫正执行活动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