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助推安全生产领域溯源治理,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生产行业防患于未“燃”,2023年1月17日,船营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赵洪伟带领第一检察部干警,联合船营区应急管理局,共同对船营区部分加油站、烟花爆竹零售摊位及存放仓库进行节前安全检查。
船营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及船营区应急管理局一行首先来到西安路附近的烟花爆竹零售摊位,详细检查了烟花爆竹采购程序是否正规、经营许可是否齐全、防火措施是否到位等,并叮嘱经营者一定要从正规渠道购货,安全存放烟花爆竹。随后,船营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及船营区应急管理局的工作人员来到吉林市满天星日用杂品有限公司烟花爆竹仓库,对仓库存储环境、烟花爆竹存放安全进行检查,并要求仓库管理人员一定要履行好安全职责,防微杜渐,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存放安全。期间,船营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对商家开展了普法工作,向商家宣传讲解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八号检察建议”等相关法律法规,向经营者说明了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可能构成的刑事责任,并提醒商家要做到依法经营。
最后,船营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干警及船营区应急管理局的工作人员来到位于船营区欢喜乡的城西加油站,对加油站进行了节前安全教育及安全检查。
此次节前安全检查行动中,船营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与船营区应急管理局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切实做到了在监督中配合,在配合中监督,确保安全生产领域防患于未“燃”,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营造了安全、法治的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