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营区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检察长接待日、领导包案制度,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2022年1月26日检察长接待日当天,由吴尽检察长快速办结了一件司法救助案件,救助款当天发放到位。
当日一大早,申请人李某就行色匆匆地来到了船营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李某系我院2021年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经鉴定,其右前臂被刺伤,屈肌损伤,正中神经损伤,损伤程度构成轻伤。案发后,李某未能获得民事赔偿,其自费治疗花费2万余元。因其康复后仍有后遗症,本人无固定工作,女儿刚考入大学,全家靠其妻子打零工的微薄收入维持生计,难以支付后期治疗费用及女儿的学费,年关将至,全家一筹莫展。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李某想到了检察接待日,于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他起早来到了船营区人民检察院寻求帮助。
负责接待的吴尽检察长详细了解情况并审查完李某提供的材料后,认为李某符合救助条件,因李某申请救助的主要目的是维持生存,且根据申请数额,具备快速办理条件。
群众的需求就是我们工作的冲锋号。吴检亲自承办该司法救助案件,第一时间进行了工作部署。第三检察部的检察官兵分两路,一路由吴检亲率奔赴救助申请人居住地进行走访调查,一路将案件及时录入系统,根据调查组的调查情况及时制作相关文书,同时吴检将案件情况提前通报吉林市人民检察院,两级院联动全力协调落实救助资金。终于,在忙碌了整整一天后,我院按照办案程序办结了该司法救助案,并及时发放了救助金,解了李某的燃眉之急,让其一家能安心过个好年。
司法救助案件办结了,但吴检的“心事”尚未了。虽然司法救助暂时解决了李某的生存问题,但他今后如何谋生的问题又摆在了检察机关面前。下一步船营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关注李某的生活状况,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争取帮助李某彻底摆脱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