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提升涉案企业合规案件办理能力,8月4日,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2022年第三次检察委员会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企业合规典型案例(第三批)》。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玉武主持。
第二检察部副主任牛婉宁运用精心制作的多媒体课件,围绕《最高人民检察院企业合规典型案例(第三批)》的发布背景、主要内容、指导意义及重要作用进行了详细解读。还结合本院办理的一件企业合规案件具体实际,分析了当前企业合规案件办理中的焦点、难点问题以及下步工作努力方向。
杨玉武强调,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是检察机关能动履职,更好推动企业依法守规经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相关业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涉案企业合规工作的重要意义,一是注重发挥检察机关合规主导责任,在办理涉企违法犯罪案件时,主动审查是否符合适用企业合规条件,以实际行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二是注重延伸触角,以事前预防为重点,加强合规政策宣讲,帮助企业排查法律风险隐患,通过检察履职传导合规理念,提升企业合规意识,为企业健康发展贡献检察力量;三是注重调查研究,因案施策,由点及面,精准提出推动行业治理、源头治理的检察建议,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此前,南关区检察院就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在检察长领题调研、加强检察一体化、推进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建设等方面作出了积极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