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检察业务数据常态化发布机制的通知》要求,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现将2022年上半年主要检察业务数据发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受理及办结数量均下降,不捕率、不诉率上升
1.审查逮捕案件。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23件179人,同比分别下降29.3%、23.8%。经审查,批准逮捕96人,同比下降41.8%,不批准逮捕79人,同比上升38.6%,不捕率为45.14%,同比增加19.46个百分点。
2.审查起诉案件。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66件312人,同比分别下降1.8%、10.1%。经审查,决定起诉217人,同比下降38.4%,决定不起诉51人,同比上升96.2%,不起诉率为19.03%,同比增加12.13个百分点。
(二)案件办理质量较高,捕后轻缓刑率大幅下降
1.判决情况。法院做出判决243人,同比下降28.7%,判决已生效204人,同比下降40.7%,无免于刑事处罚、不负刑事责任和无罪判决。
2.不捕、不诉复议复核情况。对于不批捕决定、不起诉决定,无提出复议复核情况。
3.捕后轻、缓刑情况。逮捕后判处拘役、单处附加刑等轻刑及缓刑的6人,同比下降79.31%,占捕后生效判决总人数的4.03%,同比减少11.73个百分点。
4.撤回起诉2件,系司法解释发生变化需要撤回起诉,无法院退回案件。
(三)对侦查活动、审判活动的监督数量收窄但监督成效显着
1.立案监督情况。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合计6件,同比下降64.7%。监督立案(撤案)率100%,同比增加5.88个百分点。
2.纠正漏捕、漏诉情况。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2人,去年同期3人;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犯罪事实4人,去年同期9人。
3.纠正违法情况。对侦查活动纠正违法10件,与去年同期持平。侦查机关已纠正9件,与去年同期持平。侦查活动监督率为3.76%,同比增加0.07个百分点。
4.检察建议情况。针对刑事案件发检察建议4件,去年同期4件。已采纳检察建议4件,去年同期3件。
5.抗诉情况。针对一审判决提出抗诉2件,去年同期提出抗诉4件。
(四)“案-件比”优化明显,退回补充侦查数量、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均大幅下降,自行补充侦查数量巨幅上升
2022年上半年,刑事“案-件比”为1.0382,略优于省市平均值,2021年同期为1.1418。在优化“案-件比”过程中,严格控制退回补充侦查和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两项程序适用数量同比均大幅下降。
办理审查起诉案件过程中,共退回补充侦查10件次,同比下降67.74%。其中,一次退回补充侦查10件次,同比下降58.3%;无二次退回补充侦查,2021年同期二次退回补充侦查7件次。无延长审查起诉期限,2021年同期延长审查起诉期限4件次。
在优化“案-件比”过程中,用自行补充侦查代替退回补充侦查,开展自行补充侦查70件,去年同期4件。
(五)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趋势平稳
共适用255人,同比下降20.6%,适用率为91.15%,同比增加6个百分点,高于省市平均值。
(六)未成年人检察
1.受理情况。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件11人,同比分别下降75%、21.4%;受理审查起诉案件6件17人,同比分别下降64.7%、45%。
2.办结情况。批准逮捕3人,去年同期10人;不批准逮捕3人,去年同期3人;起诉7人,去年同期17人;不起诉4人,去年同期1人。
3.判决情况。法院做出判决5人,判决生效5人。无无罪判决,无捕后轻、缓刑案件。
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
受理0件,去年同期受理2件。办结0件,去年同期办结2件。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情况
受理14件,去年同期受理57件。办结14件,其中提出检察建议13件,终结审查1件。去年同期办结52件,均为提出检察建议。采纳检察建议13件,去年同期采纳15件。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情况
受理7件,去年同期受理0件。办结提出检察建议7件,去年同期提出1件。采纳检察建议7件,去年同期采纳1件。
(四)对行政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的监督情况
受理30件,去年同期受理31件。办结提出检察建议30件,去年同期提出31件。采纳检察建议30件,去年同期采纳31件。
(五)对行政执行活动的监督情况
受理18件,去年同期受理19件。办结提出检察建议18件,去年同期办结19件,其中提出检察建议18件,终结审查1件。采纳检察建议18件,去年同期采纳18件。
(六)纠正普遍性倾向性违法问题和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情况
受理8件,去年同期受理10件。提出检察建议8件,去年同期提出10件。采纳检察建议8件,去年同期采纳10件。
(七)公益诉讼案件情况
行政公益诉讼立案19件,去年同期23件,诉前程序15件,去年同期23件。民事公益诉讼立案0件,去年同期5件,诉前程序0件,去年同期5件,起诉0件,去年同期3件,法院支持0件,去年同期3件。
三、其他检察业务
(一)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1.共审查接收社区矫正对象66人、办理解除社区矫正92人,开展巡回检察1次,纠正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违规13件,口头纠正5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
2.监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案件29件,开展巡视检察7次,视频检察3次,口头纠正3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8份。
3.财产刑执行监督35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
4.羁押期限监督审查20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
5.办理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线索1件1人。
(二)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2022年上半年,受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事项1件,已分流至民事检察部门办理;受理申诉类信访事项2件,1件已息访、1件正在办理中;受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件,1件已提起救助、1件正在报批。
四、专项检察工作情况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2022年上半年,南关区人民检察院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65件,去年同期办理98件。其中,检察长办理7件,占10.77%,副检察长办理49件,占75.38%,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办理9件,占13.85%。
(二)检察听证情况
2022年上半年,检察听证案件11件,同比上升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