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22日上午,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与南关区林长办公室联合举行检察院驻林长办检察官工作室揭牌仪式暨《关于建立“林长十检察长”协作机制实施细则》文件会签仪式。南关区副区长王士国、检察院检察长杨玉武、园林绿化局局长顾卫东、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杨建平出席会议。
会上,杨玉武首先传达了上级关于“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文件精神,并指出,“林长+检察长”协同工作机制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举措,区检察院将依托驻区林长办检察工作室,强化信息沟通、联动配合,集中智慧、凝聚力量,促进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统筹推进森林资源保护和修复治理,服务保障南关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王士国代表区政府对检察机关积极支持全面落实林长制工作表示衷心感谢。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是提升森林生态系统功能,进一步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主体责任的重点工作。在林长制各成员单位中,区检察院率先设立林长办检察工作室,这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进程的生动体现,有助于构建全方位、多层面、立体化的林业生态保护机制。
座谈结束后,双方共同签署《关于建立“林长十检察长”协作机制实施细则》,并为“驻林长办检察官工作室”揭牌。
下一步,南关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林长+检察长”联动协作,综合运用检察机关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寓监督于服务中,合力推进生态强区建设,为林长制工作扎实深入开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