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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检察业务数据报告
        时间:2022-01-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年,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在上级院及区委的领导下,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省市检察长会议部署,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现将2021年主要检察业务数据发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案件受理数量上升,不捕率明显提升,审查起诉案件受理数量下降,不诉率同比下降

        1.审查逮捕案件。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35821人,同比分别上升5.8%、45.3%。经审查,批准逮捕425人,同比上升17.1%;不批准逮捕384人,同比上升101%,不捕率为47.5%,同比增加13个百分点。

        2.审查起诉案件。受理审查起诉案件594956人,同比分别下降27.2%、13.5%。经审查,决定起诉839人,同比上升18.7%;决定不起诉173人,同比下降23.1%,不起诉率为17.1%,同比减少7个百分点。

        (二)案件办理质量整体较好,捕后轻缓刑率略有上升

        1.判决情况。收到法院刑事判决665人,同比上升5.2%,判决已生效624人,同比上升7.2%;无不负刑事责任和无罪判决;无撤回起诉案件,无法院退回案件。

        2.不捕、不诉复议复核情况。对于不批捕决定、不起诉决定,无提出复议复核情况。

        3.捕后轻、缓刑情况。逮捕后判处拘役、单处附加刑等轻刑及缓刑的40人,占捕后生效判决总人数的10.4%,同比增加1.9个百分点。

        (三)对侦查活动、审判活动的监督数量呈上升趋势且监督成效显着

        1.立案监督情况。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合计23件,同比上升53.3%

        2.纠正漏捕、漏诉情况。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遗漏提请逮捕8人,与2020年持平;纠正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遗漏犯罪事实20人,同比上升11.1%;纠正漏捕后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4人,同比上升300%

        3.纠正违法情况。对侦查活动纠正违法20件,同比下降33.3%;侦查机关已纠正20件,纠正率为100%,同比增加10个百分点

        4.检察建议情况。针对刑事案件发检察建议16份,同比上升100%。已采纳检察建议14件,采纳率87.5%,同比增加12.5个百分点

        5.抗诉情况。针对一审判决提出/提请抗诉6件,同比上升50%;抗诉后二审法院改判4件,2020年无改判。

        (四)“案-件比”优化明显,退回补充侦查数量、延长审查起诉期限数量均大幅度下降

        2021年,刑事“案-件比”为1.0703,略优于全省及长春地区平均值,较2020年的1.2794有大幅下降。在优化“案-件比”过程中,严格控制退回补充侦查和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两项程序适用数量同比均大幅度下降。共退回补充侦查34件次,同比下降76.9%。其中,一次退回补充侦查27件次,同比下降75.9%;二次退回补充侦查7件次,同比下降83.3%。共延长审查起诉期限4件次,同比下降94.2%。其中,一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3件次,同比下降93.3%;二次延长1件次,同比下降94.1%;无三次延长。

        (五)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趋势平稳

        1.共适用917人,同比上升9%,适用率为90.1%,与2020年基本持平,分别高于全省、长春地区平均值1.572.43个百分点。

        2.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99.8%,同比增加8.89个百分点;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5.7%,同比减少2.4个百分点。

        (六)未成年人检察

        1.审查逮捕案件。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335,同比分别下降17.9%、32.7%;经审查,批准逮捕27人,与2020年基本持平;不批准逮捕8人,不捕率为22.9%,同比减少27.1个百分点。

        2.审查起诉案件。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836人,同比分别下降3.4%、39%。经审查,决定起31人,同比下降41.5%;决定不起诉4人,不起诉率为11.4%,同比增加7.8个百分点;决定附条件不起诉6人,同比上升200%

        3.判决情况。收到法院刑事判决53人,判决生效46人。无无罪判决,捕后判处缓刑1人,2020年无捕后轻缓刑案件

        4.法律监督情况。纠正漏捕1人,与2020年持平;纠正遗漏罪行3人,20200人;书面纠正违法1件次,20204件次。

        5.开展社会调查53件次,同比下降20.9%;组织亲情会见23次,同比上升283%;开展帮助教育111次,20200次;开展一般预防22次,同比上升46.7%,一般预防人数10561人,同比上升154%;支持起诉1件,20200件。

        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

        受理4件,2020受理5件;办结42020年办结5件。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情况

        受理69件,2020年受理3件;办结提出检察建议70件,2020年办结提出检察建议2件;采纳检察建议71件,2020年采纳0件。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情况

        受理13件,2020年受理8件;办结提出检察建议13件,2020年办结提出检察建议5件;采纳检察建议13件,2020年采纳5件。

        (四)对行政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的监督情况

        受理59件,2020年受理3件;办结提出检察建议59件,2020年办结提出检察建议3件;采纳检察建议59件,2020年采纳3件。

        (五)对行政执行活动的监督情况

        受理27件,2020年受理27件;办结27件,其中提出检察建议26件,终结审查1件,2020年办结提出检察建议27件;采纳检察建议26件,2020年采纳28件。

        (六)纠正普遍性倾向性违法问题和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情况

        受理32件,2020年受理10件;提出检察建议30件,2020年提出9件;采纳检察建议30件,2020年采纳9件。

        (七)公益诉讼案件情况

        民事公益诉讼立案6件,2020年立案3件;诉前程序6件,2020年诉前程序3件;起诉4件,2020年起诉1件;法院支持5件,2020年支持0件。

        行政公益诉讼立案36件,2020年立案54件;诉前程序39件,2020年诉前程序48件;起诉2件,2020年起诉1件。

        三、其他检察业务

        (一)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1.审查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09人,解除审查57件,开展巡回检察4次,纠正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违规50件,对轻微违规情况发出口头纠正23件,发出检察建议9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8

        2.监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案件13,开展巡视检察10次,提出口头纠正3,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

        3.监督暂予监外执行提请案件22,召开听证会1办理收监提请审查案件11人;办理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线索11人。

        4.财产刑执行监督154件,涉案金额130.62万元,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3

        5.羁押期限监督审查44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2件。

        (二)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2021年,受理控告类信访事项5件,受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事项5件,受理申诉类信访事项2件,受理其他信访事项2件,受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件,提起救助3件。接待来访1091000余人,受理来信94件,来电6件,网络18件。

        四、专项检察工作情况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2021年,南关区人民检察院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65件,同比上升47.3%。其中,检察长办理10件,同比上升25%,占6.1%;副检察长办理101件,同比上升34.7%,占61.2%;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办理54件,同比上升92.9%,占32.7%。

        (二)防范化解金融领域犯罪情况

        2021年,对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和金融诈骗类犯罪批准逮捕49人,与2020年基本持平;起诉96人,同比上升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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