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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宽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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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邀您“检”阅】宽城区人民检察院深化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改革通过打造“桔子姐姐”团队加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时间:2023-01-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编者按:

        回首2022,

        我们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思践悟;

        我们抓实“质量建设年”,提质增效;

        我们守护公平正义,守正创新;

        我们恪守检察为民,精业笃行;

        宽城检察微信公众号推出“2022邀您‘检’阅”专栏,带您检阅这一年宽城检察工作印记,邀您见证宽城检察人踔厉奋发、实干担当的前行足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孩子们成长得更好,是我们最大的心愿”。一直以来,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检察院将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始终秉承“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深化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改革,精心打造“桔子姐姐”未检专业化办案团队,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加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多项改革特色工作在全国、省、市范围内被宣传、推广,先后荣获“感动吉林”十大人物、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先进集体”、全国“法治进校园”巡讲表现突出单位、全国“巾帼文明岗”、吉林省“关心下一代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团队事迹、工作经验被正义网、检察日报、北方法制报等多家媒体宣传报道。

        一、改革背景

        2018年1月,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范围内部署开展了为期一年的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2020年4月21日,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不断深化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改革。在《意见》的统一指导下,2020年12月21日,最高检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21年起,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开,原则上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应由未成年人检察机构统一集中办理,其他部门予以支持配合。在此背景下,宽城区检察院认真领会改革精神,大胆尝试、积极作为,构建“专业化、社会化、立体化”三位一体模式,探索开展了与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工作相关的一系列改革工作,在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救助困境未成年人、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改善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二、具体举措

        (一)突出专业化导向,加强“桔子姐姐”未检办案团队建设

        为适应未检工作对象特殊、地位特殊、政策特殊、职能特殊的特点,早在2016年,宽城区检察院成立了全市首个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组建起了一支名为“桔子姐姐”的未检专业化办案团队。2019年上半年,在新一轮的内设机构改革中,宽城区检察院克服人员编制紧张的困难,成立了独立的未检办案机构——第五检察部。人员配置上,宽城区人民检察院坚持内挖潜力、外引人才。在未检部门配备了一名检龄近30年、工作经验丰富的“导师型”老检察官,一名始终一线办案、充满未检情怀的“专业型”中年检察官,以及一名工作理念先进、综合素能全面的“标杆型”青年检察官,形成了“以老带新”“以新促老”的人员结构和导学相长的良好氛围。同时,将拥有心理咨询师资格、教师资格等未检工作相关技能的年轻干警向未检部门倾斜,辅助开展办案、普法等工作,使得队伍的专业化能力愈发突出,活力不断增强。除此之外,宽城区检察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在全省范围内首次购买社工专业化服务从事涉案未成年人帮扶工作,进一步充实了帮教力量。

        (二)突出社会化支持,加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建设

        为进一步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共识,形成广泛合力,早在2018年5月,宽城区检察院与共青团宽城区委共同牵头,联合教育局、妇联等8家单位,共同签署了全省首个未检工作社会化支持体系框架合作协议;2020年5月,宽城区检察院与长春市第六医院共同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心理支持体系,在全省首次尝试利用人格甄别的手段开展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工作;2020年6月,宽城区检察院与华邦集团、欣园街道等地共同建立多个“桔子姐姐”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通过技能培训、公益服务等方式助力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2020年10月,宽城区检察院进一步扩大社会化支持体系框架,与平安宽城建设领导小组牵头,会同关工委、网信中心、共青团、妇联、法院、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人社局、应急局、文旅局、卫健局、公安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长春市第六医院、长春市吉达方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长春市益友社工促进中心17家单位及社会团体共同建立了涵盖“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等领域的未成年人联动保护机制,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搭建了覆盖更加全面的平台;2021年,宽城区检察院与宽城区委政法委、教育局、共青团搭建法治教育平台,通过短视频普法、法治宣讲、基地参观等方法,全面加强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

        (三)突出立体化保护,加强未成年人检察一体化建设

        为进一步统筹运用“四大检察”职能,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走深走实,2022年,宽城区检察院建立《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十必查”工作机制》,明确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必须审查十项内容:一是审查社会调查情况;二是审查家庭监护教育情况;三是审查是否具有羁押必要性;四是审查是否存在刑事监督事项;五是审查是否需要开展综合救助;六是审查是否存在社区矫正监督事项;七是审查是否存在民事监督事项;八是审查是否存在行政监督事项;九是审查是否存在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监督事项;十是审查是否存在社会治理问题。通过系统全面审查个案,多角度、全方位挖掘案件背后存在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问题,一体推动线索发现、调查取证、救助保护、综合治理等工作,促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三、取得成效

        (一)坚持以“保护”为核心,从“法律上”妥善处理涉未成年人案件

        宽城区检察院始终坚持未检检察官既是“国家公诉人”更是“国家监护人”的职责定位,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实现了“国家监护”与“社会保护”的兼容并蓄、互为补充。一方面,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起诉、精准抗诉,特别是,结合近年来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多发的情况,宽城区检察院先试先行,与区教育局会签了《反校园性骚扰工作制度》和《从业限制工作制度》,对2起教师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提出从业禁止,有效阻断侵害未成年人的“大灰狼”再次进入校园。另一方面,严格落实未检特殊制度。实现了指定辩护、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等特殊制度的100%落实。探索出了“桔子姐姐+X”模式,即检察官与侦查人员、监护人、司法社工、心理医生等组合,建立了科学的未成年人罪错行为预防矫治体系,实现了司法社工全程参与未检办案、心理干预及时介入、“一案一调查、一案一报告”等多项创新工作。2019年以来,共对25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累计开展帮教1000余次,进行心理干预80余次。创新开展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工作,借助妇联、共青团、心理医院等专业力量,建立了以“罪错行为+人格甄别+社会调查”为分类依据、以“检察官+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为帮教队伍、以“企业+社区+家庭”为观护平台、以“公益服务+教育训诫+技能培训”为矫治手段的全方位、多层次观护帮教体系。近年来,共对80余名未成年人进行心理测评和人格甄别,对60余名有不良行为的在校学生进行训诫,对30余名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涉案未成年人开展了临界预防教育,开展亲职教育200余次。

        (二)坚持以“救助”为重点,从“现实上”帮扶困境未成年人

        宽城区检察院密切关注因案致贫、因案致困的涉案未成年人,依托社会化支持体系,为其提供全方位的帮扶救助,从而改善其身心状况,维护合法权益,促进健康成长。一方面,构建了完善的未成年人司法救助体系。宽城区检察院立足司法办案,依托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优势,实现了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第一时间掌握,对未成年人的救助措施第一时间落实,切实加大对困境未成年人的救助力度。2019年以来,累计办理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9件10人,申请司法救助金36万元。另一方面,充分运用社会化支持体系,实现全方位救助。宽城区检察院通过加强与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各界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扩大了救助范围和救助主体,使单一的“物质”救助向“就学”“心理”“监护”等全方位延伸。比如,在办理一起父亲多年性侵害两名亲生女儿一案时,宽城区检察院先后与区教育局和区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处配合,帮助两姐妹解决了就学和住房难题,与区妇联积极沟通,为她们找到一名“代理妈妈”,与区民政局、区法院协调,帮助其变更监护人。近三年,宽城区检察院通过社会化支持体系,帮助解决未成年人就学问题2人、住房问题2人、就业问题3人,通过民事支持起诉变更监护权3人。

        (三)坚持以“教育”为抓手,从“思想上”强化未成年人法治意识

        依托专业化的“桔子姐姐”团队,宽城区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广泛开展法治教育宣传活动,切实增强了未成年人的遵纪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一方面,推动法治进校园活动常态化开展。制定了《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检察院“法治进校园”工作方案》,全院43名检察干警被区教育局聘为法治副校长,实现了全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结合疫情防控特殊形式,开展线上普法宣传活动,比如,与团区委协作开展“关爱未来星,护航助成长”青少年普法宣传项目,录制系列普法短视频,在“宽城未检”微信公众平台播出,并以光盘形式向辖区中小学发放。近年来,宽城区检察院已累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及线上普法宣传活动100余次,累计受众30余万人。另一方面,精心打造未成年人普法示范区。2020年,宽城区检察院在长春地区范围内率先建设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制定了《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十百千万”为民实践工作方案》,在区委政法委的协调帮助下,利用周末时间分批次组织街镇社区青少年及家长到基地参观,充分运用未检功能区,组织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在实践中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2022年六一儿童节期间,组织“云上”参观法治教育基地活动,累计受众5000余人。

        (四)坚持以“治理”为目标,从“根源上”改善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宽城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的工作思路,着力解决未成年人案件背后的深层次社会治理问题。一方面,构建了严格、规范的未成年人司法环境。及时有效监督公安机关的侦查行为,对未落实特殊制度而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准确提出检察建议。比如,在某猥亵儿童案中,宽城区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在被害幼女指认现场时,没有制止亲戚邻居的围观行为,侵犯了未成年人隐私,对孩子造成了“二次伤害”。对此,立即提出检察建议,推动公安机关纠正了执法不规范问题,并建立了专门的未成年人办案组,使辖区“少年警务”建设得到了有效推进。近年来,宽城区检察院累计向侦查机关提出检察建议3份,推动解决了未成年人适用羁押强制措施比例过高、视听资料证据存储不规范等问题。另一方面,营造了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宽城区检察院坚持既要“抓前端、治已病”更要“抓末端、治未病”的工作思路,对工作中发现的相关单位存在监管漏洞,或相关部门不依法履职损害未成年人权益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切实解决制约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不良因素。比如,针对校园周边商铺售卖烟草未设置禁止标识问题,向烟草专卖局发出检察建议,得到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立即整改,在校园周边烟草零售点张贴了“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标识。针对未成年人通过网络有关诱导服用氢溴酸右美沙芬药物产生不良后果问题,向长春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检察建议,推动开展了全面排查和清理整治。三年来,宽城区检察院共针对未成年人保护问题向有关单位制发纠正违法、社会治理、公益诉讼等各类检察建议15份,促进了涉未成年人的校园周边环境、网络环境等全面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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