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至9月,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省、市院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为大局服务,稳步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工作协调发展。
第一部分 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 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
(一)审查逮捕工作
2022年1-9月,我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21件638人,同比下降4.1%和同比下降1.1%;审结419件625人。同比下降4.1%和下降2.5%。共批准和决定逮捕227件295人,同比件数下降15%、人数下降11.4%。
2022年1-9月我院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逮捕192件,人数为330人,同比分别下降12.9%和7.1%;不捕率为52.8%,同比上升4.75%。
(二)审查起诉工作
1至9月,我院共受理一审审查起诉案件474件686人,同比分别下降4.2%、下降5.8%;审结408件582人,同比下降9.3%和下降13.4%。审结后决定起诉344件497人,同比下降12%和下降14.9%。
1至9月,共决定不起诉57件71人,不诉率为13.11%。
从不起诉情形看,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中,情节轻微不起诉70人,同比下降6.7%,占作出不起诉决定数的98.5%。
引导侦查取证案件数为425件,同比上升5.72%,引导侦查取证率为90.81%,同比上升7.92个百分点;捕后提出继续侦查取证意见230人,同比下降4.2%,捕后引导侦查率为90.81%,同比增加7.92个百分点。
1至9月,我院刑事案-件比为1.0949,同比下降3.67%。
引导侦查取证案件数为425件,同比上升5.72%,引导侦查取证率为90.81%,同比上升7.92个百分点;捕后提出继续侦查取证意见230人,同比下降4.2%,捕后引导侦查率为90.81%,同比增加7.92个百分点。1至9月自行补充侦查96件,退回补充侦查42件。
1至9月,法院对捕后生效判决人数为224人,同比下降37.1%。捕后缓刑人数为11人,同比下降88.5%。捕后轻刑人数(管制拘役附加刑)为2人,同比下降60%;捕后免予刑事处罚人数0人,同比下降100%。捕后轻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率为0,同比下降0.71%。
1至9月,宽城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刑事案件有罪判决合计296件491人,同比下降22.5%和20.7%,有罪判决率100%。撤回起诉率为0,撤回起诉0人。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
1至9月,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1.57%,同比上升2.9%,其中认罪认罚适用人数为532人,同比下降10.44%,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为581人,同比下降13.38%。
1至9月,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为99.76%,同比增加5.7%,其中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为413人,同比上升0.24%,提出量刑建议414人,同比下降5.48%。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5.88%,同比增加1.94%。
三、刑事诉讼监督工作
1至9月,我院监督立案率为100%,同比增加54.55%,其中监督侦查机关立案数14件,同比上升180%,立案监督案件受理数14件,同比上升27.27%。监督立案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率为100%,同比持平。
1至9月,我院监督撤案率80%,同比持平,其中监督侦查机关撤案数1件,同比下降20%,撤案监督案件受理数10件,同比持平。
侦查活动违法监督率为4.05%,同比增加2.97%,其中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数36件,同比上升260%。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采纳率为94.44%。
1至9月,刑事抗诉率为1.06%,同比减少0.19%,其中提出刑事抗诉案件3件,同比下降40%。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率为0.58%,其中书面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件,其中法院采纳数2件。羁押必要性审查在侦查、审判阶段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人数11人,同比下降35.29%;建议采纳人数9人,同比下降25%。提出建议采纳率100%,同比减少25%。
第二部分 刑事执行、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一、刑罚执行监督相关工作
1至9月,书面提出监外执行监督纠正意见数8件;书面意见采纳数8件,监外执行书面监督意见采纳率为100%。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监督纠正意见数1件,同比上升100%;超期羁押监督纠正意见数2件,同比上升100%。我院共对172人新增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依法监督,同比下降19.44%。解除社区矫正人员99人,同比下降47.1%。
书面监督纠正针对财产刑执行不当9件,书面意见采纳9件,财产刑执行案件监督提出意见采纳率为100%。我院共进行财产刑核查262人次,涉及金额680.16万元。
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件1件,被监管人死亡案件1件。
社会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2件,被采纳2件,采纳率100%。
二、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1至9月,我院共受理信访类案件53件,同比下降31.16%。其中来访42件,宽城区政法委交办信访5件。
1至9月,我院办理国家赔偿案件1件。
司法救助类案件同比上升,我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类案件5件,同比上升150%。检察机关主动提起3件。经审批核拨救助金23万元。
第三部分 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一、民事检察工作
1至9月,我院共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件,同比下降91.67%;审结民事裁判监督案件29件,同比上升1350%,共提出监督意见1件,民事裁判案件监督率为100%。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
1至9月,共受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27件;提出检察建议27件,法院采纳27件,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案件检察建议采纳率为100%。对民事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13件,法院采纳13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检察建议采纳率为100%。支持起诉1至9月共受理案件5件,同比上升150%。
二、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1至9月,我院共受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2件,同比上升450%,全部为依职权发现,行政检察部门始终保持较高的履职主动性。针对行政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22件。被建议单位采纳22件。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采纳率为100%,同比增加7.69%。
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4件。
1至9月,共受理检察建议18件,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8件,采纳19件,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采纳率为100%。
三、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1至9月,我院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1件。受理民事公益诉讼线索3件,同比下降70%。受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38件,同比上升58.3%。
1至9月,我院公益诉讼共立案31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立案3件,同比下降70%,占比9.6%;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28件,同比上升27.3%。
1至9月,我院办理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3件,同比下降66.7%。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16件,同比下降20%。其中办理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16件,同比下降5.9%。
本期我院共提起公益诉讼案件2件,同比上升100.00%。其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同比上升100.00%。案件均已判决,法院支持率为100%。
第四部分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一、未成年人犯罪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
1至9月,我院共受理未成年类审查逮捕案件42件71人,同比上升44.82%和33.96%。其中批准逮捕22件29人,同比上升83.3%和61.1%;不批准逮捕19件37人,同比上升18.8%和8.8%。
本期我院共受理未成年类一审审查起诉案件32件51人,同比上升18.5%和18.6%。其中审结后决定起诉18件24人,同比下降25%和22.6%。未成年人不起诉人数9人。
1至9月,附条件不起诉1件4人,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率为43.75%,同比下降4.08%。
未成年被害人救助率为37.5%,同比减少54.17%,其中对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共3人次,同比下降72.73%,未成年被害人总数8人,同比下降33.33%。
1至9月, 我院未成年审查逮捕环节共提前介入16件,同比上升300%。捕后提出继续侦查取证意见26人,同比上升44.4%。
1至9月,未检部门针对侦查活动违法书面提出纠正2件。
二、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
1至9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41人,同比持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87.23%,同比减少10.39%。加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案件中认罪认罚适用力度,有利于促推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1至9月,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出量刑建议17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17人,占比100%。法院采纳量刑建议29人,采纳率96.67%。
三、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和预防类工作
1至9月,开展社会调查502人,共开展帮教活动762人次。
1至9月,社会专业力量介入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791件次;开展一般预防10次,同比上升42.9%。预防受众人数76080人次。开展法制巡讲4次,同比下降50%;开展法治讲座2次,同比下降75%。
第五部分 其他重点工作情况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我院入额院领导发挥以上率下的带动作用,切实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制度。1至9月,我院入额院领导共7人,入额院领导办理124件案件,刑事检察类(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78件,占比62.9%;民行检察类28件,占比22.58%;公益诉讼检察类案件18件,占比14.51%,简易听证4件。
(二)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情况
1至9月,我院检察长共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人次。